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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叙州区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宜宾市叙州区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

一、选调方式及范围

(一)选调方式

考试选调。

(二)选调范围

宜宾市叙州中学校和宜宾市叙州中学校附属实验小学部分岗位面向区外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35名,详见(《宜宾市叙州区2025年面向区外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区外选调岗位表》,见附件1))。其余岗位面向区内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155名,详见(《宜宾市叙州区2025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区内选调岗位表》,见附件2))。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190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区外选调岗位表》和《区内选调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心健康。

2.在编在职教师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面向区内定向考调岗位教师须在定向范围乡镇商州镇、龙池乡、凤仪乡在编在职累计满8年,其余区内选调教师须在叙州区工作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其中通过调动方式进入叙州区乡镇学校的需服务期满3周年),区外教师已满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方可报考。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3.幼儿园选调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其余岗位选调的教师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均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试选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试选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6岁,以此类推)。

4.具备具体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区外选调岗位表》、《区内选调岗位表》)。

(二)除心理健康教师、幼儿教师岗位外的考生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奖(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之一(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3.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星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英才、骨干教师之一(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4.近五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5.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三等奖及以上(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艺体(音乐、美术、体育、舞蹈)岗位报考教师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艺术展评展演学生指导奖二等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优质课展评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教师基本功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运动会获优秀教练员荣誉称号之一。

以选调条件(二)的第2点、第3点和第4点条件报考的考生,若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不相符的需提供任教学科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尚处于规定最低服务期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最低开考比例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可降低选调岗位开考比例至1:2。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相应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岗位的考生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限报1个岗位(详见《区外选调岗位表》、《区内选调岗位表》)。

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8楼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坤泰路251号,宜宾市叙州区坤泰实验学校旁)。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3日(9:30—12:00,14:00—17:30)。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宜宾市叙州区2025年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见公告附件3,区内考生需经所在编制单位核实,在编制单位意见栏注明“上述内容属实、同意报考”,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区外考生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相应的意见栏签字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职称作为放宽学位要求的)。

3.岗位所要求的教学质量奖、优秀(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星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英才、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优秀、大赛获奖等相关证书或文件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需工作单位或证书制发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报考岗位如需提供任教学科、定向服务年限等证明材料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两张一寸蓝底标准证件照(与报名表上粘贴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证明材料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责任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取消聘用。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

(一)笔试

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25年7月2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一并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到达开考比例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笔试,笔试准考证作废)。

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于2025年7月23日前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宜宾市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请于2025年 7月24日9:00—12:00,14:00—17:30,到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511办公室提交查分申请(每位考生只能提交一次),逾期不受理,查分完毕后将在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查分结果,查分结果为考生最终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所有岗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音乐、体育、美术、幼师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其余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无缺考科目且不低于岗位笔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

2.2025年7月29日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面试人员名单。

3.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2025年8月1日上午9:00—12:00,14:00—17: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5楼509室)领取,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4.面试时间:2025年8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面试,专业技能面试内容为本学科、本学段专业知识,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实得分保留2位小数)。

(三)加分

近五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取得的教学质量等级奖可申报加分。

考生如有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区(县)教学质量等级奖则在面试后按照一等奖一次0.5分、二等奖一次0.3分、三等奖一次0.1分加在总分中(高中教师考生市级教学质量等级奖一等奖一次0.5分、二等奖一次0.3分、三等奖一次0.1分,市、区级教学质量等级奖每年每学科只加其一,不重复加分)。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取得的加分材料。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总成绩于2025年8月6日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体检

面向区外考调的岗位,考生须进行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面向区外考调的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区外考调岗位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九、选岗、递补及公示

(一)选岗

1.选岗人员的确定

面向区内考调的岗位需选岗,根据考调的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等额确定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

2.组织选岗

按照总成绩结合报考条件要求,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织选岗教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二)递补

面向区外考调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报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体检、考察环节按照总成绩依次各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笔试、面试成绩。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面向区内考调的岗位在选岗结束后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报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选岗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一次。

(三)考调人员公示、聘用

选岗结束后,由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核后对所有岗位拟调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聘手续,岗位聘用在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且不高于原聘岗位的基础上进行聘用。对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调聘用人员须于2025年8月30日前到岗,且须在公示结束后60日内完善相关调聘手续,否则取消调聘资格。

十、纪律要求

整个选调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廉洁选才。参考教师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考场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无论是否被聘用,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人才政策

参加本次考试且被聘用的区外考调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人才待遇。

十二、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区外选调相关人才政策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1-6250009。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1-7822849。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报名咨询电话: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0831-6201101。

点击查看>>>

1.宜宾市叙州区2025年面向区外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叙州区2025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

3.宜宾市叙州区2025年面向区内外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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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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