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甘肃省庆阳市陇东学院“银龄教师”招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庆阳市陇东学院“银龄教师”招募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陇东学院拟招募高校退休教师作为“银龄教师”,现将2025年公开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员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退休前曾承担过双一流建设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已办理退休手续,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续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4.聘期内原则上应全职在校工作。

(二)岗位条件

1.A类岗位(二级学院学术院长)

(1)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

(2)熟悉高校教学、科研、学科发展规律及人才培养机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团队领导能力。

(3)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科研成果突出,至少主持完成过国家级或重大行业科研项目。 担任过国内外学术组织重要职务,能推动学院学术合作与交流。

(4)曾任高校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系主任或类似学术管理职务者优先。

(5)经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条件。

2.B类岗位(学术骨干)

(1)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引领学术前沿,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能力。

(3)科研成果突出,至少主持完成过国家级或重大行业科研项目。

(4)经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条件。

3.C类岗位(教学骨干)

(1)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2)至少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奖项,且主持过课程建设类项目。

(3)经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条件。

二、待遇及保障措施

(一)待遇保障

1.“银龄教师”实行年薪制,分A、B、C类岗位,详见下表:

甘肃省庆阳市陇东学院“银龄教师”招募公告

特别优秀的可“一事一议”,签订聘用合同。薪酬的60%按12个月逐月发放,考核合格后发放其余40%。

2.“银龄教师”在聘期内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完成的教学科研成果,按照学校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二)医疗保障

学校每年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伤害险。聘期内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聘期内生病或受伤的教师,参照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

(三)生活保障

学校为聘期内的“银龄教师”免费提供过渡住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学院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和办公条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四)其他保障

学校负责报销“银龄教师”从派出学校所在地到我校往返的交通费用(每年2次)。因公出差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三、岗位职责

1.A类岗位(二级学院学术院长)

(1)主导制定或优化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凝练特色优势研究方向,指导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学科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2)依托自身在聘期内获批或主持的国家级或重大行业科研项目,吸纳并重点培养有学术潜力的教师加入团队,深度参与项目全流程,重点提升科研团队建设能力。

(3)牵头组织承办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学术会议,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交流,提升学院学术声誉和青年教师学术视野。

(4)参与指导青年教师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论文撰写、团队建设。引荐青年教师加入国内外高水平学术组织、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拓展青年教师学术资源。

(5)协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助推学院教师队伍建设。

(6)完成聘任协议约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2.B类岗位(学术骨干)

(1)担任青年教师“学术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组建或者指导至少1个科研团队,采取课题指导、项目争取等方式提供支持与帮助;指导教师或团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奖项,重在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

(2)依托自身在聘期内主持的国家级或重大行业科研项目,吸纳并重点培养有学术潜力的教师加入团队,深度参与项目全流程,重点提升科研团队建设能力。

(3)参与指导学院学科及专业建设,对学科发展规划、学位点申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申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师范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予以指导。

(4)积极促进学术交流。组织开展面向全校的学术讲座(报告)。邀请领域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交流。引荐青年教师加入国内外高水平学术组织、专业委员会,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拓宽学术资源。

(5)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3.C类岗位(教学骨干)

(1)担任青年教师“教学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能力。组建或者指导至少1个教学团队,采取教学指导、课题指导、项目争取等方式提供支持与帮助。

(2)参与指导学院学科及专业建设,对学科发展规划、专业申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师范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予以指导。

(3)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集体备课、示范课、教学反思会等教研活动。

(4)结合学院当前课程痛点(如产教融合不够等问题),主持制定改进方案并推动试点;指导团队申报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力争获省级奖项1项。

(5)指导教师凝练教学成果,建设一批特色教材、一流课程、教学案例库等。指导教师或团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奖项。

(6)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所在学院根据“银龄教师”类别进一步明细岗位职责的具体内容及成效,在协议中注明。

四、招募专业及计划

甘肃省庆阳市陇东学院“银龄教师”招募公告甘肃省庆阳市陇东学院“银龄教师”招募公告

五、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根据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renshike8658630@163.com,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银龄教师”+专业”。

(一)《陇东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

(二)个人自荐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六、选聘程序

(一)考核应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

(二)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学院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由人事处统一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七、聘用

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学校按照程序公示、统一组织体检、签订聘用协议、兑现相应待遇。

附件:《陇东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