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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浏阳市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长沙市浏阳市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解决城区学校增班导致教师缺额严重的实际问题,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经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浏阳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公开选调166名教师到城区部分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2.具备浏阳市教育系统正式教师编制身份三年及以上(含公费定向师范生)。

3.在我市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新教师入职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等级的,视同为合格等级)。

4.四个街道区域内学校(含一中、田中、高技、职专、十中)在编教师不纳入选调范围。

5.乡村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后在乡村工作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评为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未满1年的不得报考;已经获评资深教师或基层教师系列职称的不得报考;立案审查(调查)期间或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对象须为我市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2.学历及专业要求

(1)初中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或职称证认定学科三者任意一项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2)小学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或职称证认定学科三者任意一项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3)中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要求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或职称证认定学科三者任意两项与申报岗位学科要求一致。

3.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证要求

必须取得对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且认定学科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5.任教学科经历要求

(1)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近三年至少从教所报学科一学年的经历;

(2)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岗位的,须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对其学科从教经历不作要求。

6.岗位条件要求

报考C类学科岗位须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获评长沙市或浏阳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育人才、区县市级首席名师或名师团队核心成员或参加浏阳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评优一等奖;担任相应学段的中学或中心完小学科教研组长两年以上。

报考C类中层干部岗位须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2年以上(含2年)初中相对应岗位中层干部管理经历,教科室主任岗位还需有主持一个以上浏阳市级或以上级别的课题研究的经历。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共计166人。选调岗位分为A类、B类、C类岗位三类,详见《浏阳市2025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A类岗位:城区8所学校(浏阳河中学、集里中学、太平桥中学、新屋岭中学、雅礼实验北城学校初中部、荷花中学、关口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B类岗位:城区8所小学(黄泥湾小学、嗣同路小学、浏阳河小学、奎文小学、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禧和小学、百宜小学、雅礼实验北城学校小学部)。

C类岗位:雅礼实验北城学校部分学科骨干教师和中层干部岗位。

以上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分类确定是否核减科目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成绩分类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1. A类、C类岗位采取按对应学校、对应科目报名和录取的方式进行。

2. B类岗位采取按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由拟录取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B类选岗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核定加分及公示)—打印准考证—笔试—公示—选岗(仅限B类岗位)—办理调动手续。

(一)网络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请关注“浏阳人社”微信公众号。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在“浏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中点击“就业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完成后,选择报考岗位并拍照上传本人照片;然后按要求填写其他相关信息,上传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证书、④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也可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填写上传)。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

3.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7月6日10:00—7月7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6日10:00—7月7日17: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7月10日10:00—7月13日9:00。

6.报名注意事项:

①因考生个人提交报名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②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到1∶1即可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足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C类岗位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调剂到同学校同科目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③组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2025年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资格复审(核定加分及公示)

1. 现场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 网络报名成功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要求于7月9日携带以下资料至市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复审:

①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乡镇教育发展中心(局直属学校)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浏阳市2025年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参加工作时间、任教经历及年度考核证明》(附件2)原件;

⑤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教育发展中心业务干事审核签字和盖章的近三年内从教所报学科一学年的原始教案一份(其中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岗位的,不需要提供教案)。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和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供查验,交复印件。

3. 核定加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可进行加分,其加分情况将在浏阳市人社局网站和浏阳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①截至2025年8月31日,任我市公办教师教龄五年内不加分、第六年起每满一年加0.1分(以周年计算),加满1.5分止;

②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0.5分。

(三)笔试

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2. 笔试时间为7月13日(周日),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新课程理念及应用、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五项管理及“双减”等相关内容)。

4. 笔试由浏阳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5. 笔试成绩与教师核定加分之和为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公示

1.原则上,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各类岗位按岗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对象(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增加专业测试予以确定选调对象)。

2.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社局网站和浏阳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自主选岗(仅限B类岗位)

公示期满后,报考B类岗位人员按报考学科进行自主选岗。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考试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城区选调考试,本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二)选调人员异动后的岗位聘用等级,由调入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师任教岗位初定,并按原办理岗位异动的程序和要求报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若调入单位相应岗位职数不足,则降低至相应可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用。

五、报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3682133、83682052(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71579(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795062(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组)

0731-83682013(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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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25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浏阳市2025年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参加工作时间、任教经历及年度考核证明

浏阳市2025年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报名表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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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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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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