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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卫校附属托幼托育中心(幼儿园)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宜宾卫校附属托幼托育中心(幼儿园)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始建于1917年,至今已有107年办学历史,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累计培养5万余名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许多毕业生成为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骨干力量。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健教集团)是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校办企业,主要提供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托幼托育、中医康养、研学、艺术培训及后勤保障等服务,积极为宜宾市卫生健康事业和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一老一小”民生领域,充分发挥宜宾卫校专业优势,建设”一专业一产业一基地”,打造集”医、养、教”三位一体的普惠性托幼托育中心。宜宾卫校委托健教集团对托幼托育中心进行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科学育儿标准为0-6岁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幼儿教育服务,确保孩子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同时,向家长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和健康知识讲座,帮助家长更好地养育孩子。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等证明材料。(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年7月8日下午17:30截止。

(二)报名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2.获奖证书或其它能证明自身能力或业绩的材料。

3.两寸近期免冠素颜相片1张。

4.《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应聘须知:请应聘者填写《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以上资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以“姓名+岗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yibinjianjiao@163.com,联系人:严老师,报名咨询电话:0831-8081088。

资格审查及交验相关原件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提供的简历等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5.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报名时只能报考1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选聘方式

1.初选: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人员,公司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资格审查及考试相关事宜。

2.考试: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非结构化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若岗位招聘名额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考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的,则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按照岗位匹配度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宜宾卫校附属托幼托育中心岗位人员还需办理健康证。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体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4.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五)综合考察

公司将对考试通过者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健教集团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考核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进入考核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进入考核期。本次招聘岗位考核采取劳务派遣6个月(含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工单位(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用工单位有关制度执行。

(八)其它事项

1.公告中涉及年龄、工作年限、任职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7月8日。

2.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体检、综合考察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学历、履历等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司监审风控部进行全程监督。联系人:燕老师,电话:15775923602。如涉及违规违纪情况及相关投诉举报,公司将会同宜宾卫校纪检监察室进行受理和调查处理。

5.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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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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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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