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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教师“归雁计划”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教师“归雁计划”公告

为深入贯彻《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保办发〔2022〕36号)及《昌宁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昌办发〔2023〕128号)精神,优化我县教师队伍专业结构,提升师资保障能力,并鼓励支持外地优秀教师回原籍或投靠配偶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择优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符合条件要求的县外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

本次“归雁计划”选调教师共13名,岗位设置到乡镇中心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按岗位需求在乡镇中小学调配使用。具体为:

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教师岗5个;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学校教师岗4个;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教师岗2个;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教师岗2个。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其中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如:兴滇英才、兴保英才等)、“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5.本人、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原籍为昌宁县;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为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配偶为昌宁县域内部队驻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存在合格以下等次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7月2日,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17:30止。

(三)报名地点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与师资工作股(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及佐证材料真实性审核,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教师“归雁计划”报名表》(附件1)原件。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乡科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如:兴滇英才、兴保英才等)、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证书;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获奖证书(须有课堂教学环节)。

4.代表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三名”工作室主持人(文件或聘书);县级及以上课题(已结题);公开出版的著作;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

5.近三年年度考核、教学成绩证明材料(附件2)原件。

6.具备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现役军人、因公殉职或烈士、高层次引进人才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国家公费师范生。

7.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投靠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的,同时提供另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单位工作证明、现役军人证明。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综合评价量化(50分)与结构化面试(100分)相结合的方式,按总成绩(量化分+面试分×50%)择优确定人选。

1.综合量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综合评价量化环节,本环节依据《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教师“归雁计划”综合评价量化细则》,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背景、工作年限、所获荣誉表彰、代表性成果及教学业绩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数额确定,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26人时,按综合评价量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报名人数大于13人且小于26人时,则以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若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13人时,则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3.组织面试。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

(1)面试时间:2025年7月21日8:00开始面试直至结束,7:30报到面试地点。

(2)面试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3)评分方式:考官组(7人)现场独立评分,每一项评价要素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项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之和即为面试最终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宣布,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4.成绩计算。总成绩由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和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量化得分+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前13名进入体检环节,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具备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含吸毒尿液检测,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结果有疑问者可申请一次指定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调动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调动资格。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及岗位匹配度,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经查实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调动资格。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没有面试环节,则按综合评价量化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选岗成绩并列者,以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自愿申请到更戛、珠街两个最边远乡镇任教的,可直接选岗且不受名额限制。完成选岗后放弃调动者,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昌宁县教师“归雁计划”选调。

九、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调岗位空缺,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者;

(二)考察不合格者;

(三)公示结果影响选调者。

十、其他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选调全过程须严格依规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严格回避制度。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情形的,必须主动回避。

(三)严惩弄虚作假。凡在报名、面试、资格审查、聘用等环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严肃追责,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昌宁县教师“归雁计划”选调。

业务咨询电话:0875-7130700

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0786

附件:1.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教师“归雁计划”报名表

2.近三年年度考核、教学成绩证明模板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1: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教师“归雁计划”报名表.docx

附件2:近三年年度考核、教学成绩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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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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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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