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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州教育局2025考核聘用高中教师2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海南州教育局2025考核聘用高中教师2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5〕3号)、《关于印发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教师〔2025〕2号)要求,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聘用工作实施细则》(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甘于为海南教育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其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9年7月14日及以后;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9年7月14日及以后)

(六)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符合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务员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办理入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如实提交有关资料并完成报名工作。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共和县城北新区州政府办公大楼东侧一楼,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办公室118室。

2.所需提交材料:

(1)《2025年海南州教育局考核聘用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6)2025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同时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海南州教育局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线下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州人社局对考核测评全程进行监督。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点名、抽签、签到、候考、备考、考核测评、评分、签字确认成绩的程序进行。

考核测评总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结构化面试20分。

(1)试讲:试讲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试讲环节分值为80分(其中:备课20分,试讲60分)。备课时间45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授课能力,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核测评(英语教师岗位使用英语)。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为20分,时间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3)考核测评评分结果现场向考生进行宣布。

(五)考核测评最低分数线要求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考生考核测评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测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海南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六)公布成绩

1.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在海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如考核测评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总成绩(备课20分+试讲60分)高低确定,试讲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总成绩(备课20分+试讲60分)中试讲讲课(60分)得分高低确定。

(七)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海南州教育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岗位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海南州教育局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时要严格师德考察,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同时开展准入查询,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九)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在海南教育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用人学校至少满6年以上,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十)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如须递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6.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规定时间不能毕业的;

7.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9.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相关须执行回避制度的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核聘用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高原工作特殊补助金8万元,同时,州内确无住房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发放一次性租房补贴3万元。

六、具体事宜

有关考核测评、成绩公布、体检、政审及签订协议等事宜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信息,将在海南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随时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并及时查询。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 系 人:苏老师 桑老师

联系电话:0974-8510523

点击查看>>>

1.2025年海南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5年海南州教育局考核聘用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海南州教育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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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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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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