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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渭滨区2025选调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宝鸡市渭滨区2025选调教师20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教师配置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区拟面向省内外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学科计划

(一)选调范围:陕西省内外各县区(不含渭滨区)各级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教师。

(二)选调岗位及学科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20名,其中:高中教师8名、初中教师3名、小学教师8名、幼儿园教师1名。具体计划如下:

学科学段:高中语文2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2名、高中政治2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英语1名;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2名;学前教育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工作;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必须符合申报学科要求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思政课教学“标兵”“能手”“骨干”称号获得者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报考人员所获得的荣誉必须与申报岗位学科、学段一致;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省级及以上荣誉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8.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等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16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510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26、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可抵达)。

3.报名所需资料:

(1)《2025年渭滨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请提前下载,粘贴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

《报名表》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①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②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④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思政课教学“标兵”“能手”“骨干”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文件复印件。⑤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存原件)。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征求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根据应聘人数、招聘岗位紧缺情况等因素综合研判是否保留、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核销岗位计划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改报机会。

(四)考试

1.笔试

考试形式一般采取面试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如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设笔试环节。

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公告在渭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面试形式采用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有笔试)=笔试成绩(换算至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无笔试)=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聘计划数额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或未开展笔试,以个人面试考官打分的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评委打分的最高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且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考察

重点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社会信用记录情况、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且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人员,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影响此次选调的不良问题反映,予以选调,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聘用

正式选调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注意事项

1.公开选调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选调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信息查询平台: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渭滨发布”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917-3215144

渭滨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管理股:0917—321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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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渭滨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渭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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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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