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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5年暑期招聘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宜春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5年暑期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宜春中学、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宜春九中)2025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具有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

2.国内外高校已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1.宜春中学15名

高中语文4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化学5名。

2.宜春三中5名

高中数学2名、高中生物2名、高中外语(日语方向)1名。

3.宜春实验中学5名

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音乐1名。

4.宜春八中9名

初中语文4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2名。

5.宜春九中6名

高中外语(日语方向)4名、(俄语方向)2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相关目录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

7.具有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须具有3年及以上与报考学科、学段一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荣誉之一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免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对应招聘计划相应核减);

8.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预报名,报名材料直接发送报考学校邮箱,报名以考生实际到现场提交资料和资格审查为准。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个人负责。网上报名从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下午18时截止。

2.资格审查:报名对象请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下午13:00)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主要荣誉证书等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连同本人手写签名的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且服务期满人员提供,需任教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见附件3)、任教经历证明等资料到现场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体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提交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者全部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地点:宜春中学厚德楼三楼会议室(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48号)。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上午08:30-10:30,地点:宜春中学(具体场地待定,详见考生《准考证》信息)。笔试内容: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要求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根据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届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入闱面试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联系不上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计划,招聘单位可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面试时间:2025年7月13日上午8:00开始,地点:宜春中学。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时间为12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入闱分数线为70分。试讲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详见附件2)。面试程序: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安排进入备课室抽取面试课题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时不得自带材料)。备课结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

备注:报考音乐岗位考生,需加试专业技能(纳入面试100分计分,技能展示占面试总分的40%)。由评委根据考生现场展示表现评分。

(三)确定拟录对象

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教师岗位(不含音乐)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例如:高中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成绩得分为85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85×50%+80×50%=82.5分;音乐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学校各岗位拟录对象。如总成绩末位同分者,则以考生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对象。如拟录对象放弃招聘岗位,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顺序,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可递补一次,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察录用

(一)体检、考察

对所有拟录人员(含免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程序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师生评价、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二)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录人员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宜春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体育网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调动、上编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2025届毕业生不能如期(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4)放弃聘用资格者;(5)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春中学:0795-3997199、15279877639(曾老师);

邮箱:yczx3997199@163.com。

宜春三中:0795-3273407、13879526499(黄老师);

邮箱:ycycsz@163.com。

宜春实验中学:0795-3229292、15279878822(汤老师);

邮箱:ycsyzx2003@163.com。

宜春八中:0795-7088328、15079570995(张老师);

邮箱:jxycbz@qq.com。

宜春九中:0795-3558199、13979527696(朱老师);

邮箱:ycjzwgy@163.com。

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宜春市教体局:0795-3998126

附件1宜春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5年暑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各学段、学科面试教材版本.docx

附件3如期提供相关证书承诺书.docx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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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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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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