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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嘉禾县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郴州市嘉禾县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为解决好城区城郊中小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推进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的文件精神,2025年计划公开选聘城区城郊学校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嘉禾县非城区城郊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130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70名、小学教师50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详见《嘉禾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服务期

1.在嘉任公办教师服务满3年(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

2.“基教高”和“基教中”教师,须在基层满5年服务期。

(二)学历及教师资格证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初中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音乐、美术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年度考核

近三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新入职教师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定等。

(四)岗位设置

选聘教师必须无条件执行所选聘学校岗位设置及聘任的规定和要求,且不能超过选聘学校的总岗位数。

(五)不得报考情况

1.2022年以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不合格情况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或立案在查的;

3.近三年城区选聘教师考试中有舞弊行为,或有不诚信行为的。

(六)加分项目

2023年起,参加城区学校跟岗学习的老师,按每学期0.5分的标准,加入总成绩。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25年7月4日,通过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交《嘉禾县2025年选聘城区城郊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提前填写内容并手写签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嘉禾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最高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粘贴在报名表上),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调剂说明:报名表中设置“是否服从调剂”选项,服从调剂的教师,在其它学校或学科报名人数、入围人数不足,或下一批增加城区学校选聘教师计划时,可统筹调剂到相应的学校任教。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18日上午8:00-12:00到县教育局四楼418室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试教,先备课后试教,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

如同一学段的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50人的,按抽签的方式分组进行面试,采取修正系数法修正试教成绩。

2.面试内容:我县中小学校使用的相应学科教材,其中:

小学各科为2025年上期使用的五年级下册教材;

初中各科为2025年上期使用的八年级下册教材(其中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

高中各科为2024年下期-2025年上期使用的高一年级第一本教材)。

3.面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面试地点:嘉禾县文家学校。

5.成绩公布: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跟岗学习加分,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各学段、各学科选聘名额,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如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时,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为拟选聘人员。

如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分组面试的,按试教成绩采取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按修正后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计算公式为:

修正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该岗位所有考生的现场有效试教成绩平均分÷本面试室该岗位考生的现场有效试教成绩平均分。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该考生在该岗位面试室现场试教成绩×修正系数。

(六)考察与选岗

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方可列为选聘对象。按照所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选聘对象试用期一个学期,试用期内如有不适应城区城郊学校教学需求的,返回原工作单位,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参加城区选聘考试或任教,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情况,经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提交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五、其它事项

1.选聘公告中各项程序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及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教师工作事务中心、教科院等部门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35-6893962(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如城区城郊学校所需教师选聘不足的,可根据乡镇学校教师超编情况、学科结构和任教年限等情况从乡镇学校统一调配教师到城区城郊学校任教。

附件:

附件1:嘉禾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1).xlsx

附件2:嘉禾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 (3).doc

嘉禾县教育局

2025年7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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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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