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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屈原管理区、临湘市公办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屈原管理区、临湘市公办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6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市岳阳楼区、屈原管理区、临湘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使用事业编制)。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附件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yueyang.gov.cn)、岳阳楼区教育局(https://www.yylq.gov.cn/21487/21535/21748/21751/)

  、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https://quyuan.yueyang.gov.cn/)、临湘市人民政府(https://www.linxiang.gov.cn)官网发布。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岳阳市人社局发布本公告及附件,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统一组织网上报名、笔试、面试;县(市、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县(市、区)教体局负责资格审查、考察、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岳阳市人社局和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岳阳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县(市、区)人社局和教体局的纪检监察负责相应环节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共发布招聘岗位143个(岗位计划222个,使用事业编制),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71个(岗位计划112个),限退役军人报考的岗位2个(岗位计划2个)。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3、2024、2025年),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乙及以上)、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7年7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2025年毕业生,2025年学历学位证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且学历认证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含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计算→体检(可递补)→考察(可递补)→公示→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和方式。2025年7月8日上午9:00–7月15日下午18:00,应聘人员登录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ueyang.gov.cn)“岳阳市岳阳楼区、屈原区、临湘市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按流程和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和上传。应聘人员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将以下材料的原件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

  (1)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出国留学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2025年毕业且仅有2025年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又暂未取得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出国留学的2025年毕业生提供相应承诺材料),2025年学历学位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且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湖南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要求、不限专业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专业按照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填写,其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市、区)教体局研究认定,报县(市、区)人社局备案。

  须对专业进行研究认定的,应聘人员提供成绩单和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可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县(市、区)教体局应结合所学课程、专业研究方向等进行研究认定。

  (4)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尚在有效期内的笔试合格成绩材料,或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证明材料,且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限退役军人报考的岗位,须提供退役证或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还须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前提供。

  3.报名相关要求。(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的,同样取消应聘资格。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县(市、区)教体局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8日上午9:00至7月16日中午12:00。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等附件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请应聘人员及时在“我的报名”栏查看报名状态,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5.笔试人员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即应聘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即为笔试人员。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县(市、区)教体局提出意见,县(市、区)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岗位计划取消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必须携带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0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告。

  2.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数与计划数5:1(音体美教师岗位)、3:1(其他教师岗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音体美教师岗位≧5:1、其他教师岗位≧3:1的,音体美教师岗位按1个计划取5人原则,其他教师岗位按1个计划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音体美教师岗位<5:1、其他教师岗位<3:1的,全部入围资格复审,经县(市、区)教体局研究后报县(市、区)人社局同意可以相应核减或不核减岗位计划,但招聘岗位只有1个计划的,不核减岗位计划。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导致音体美教师岗位<5:1、其他教师岗位<3:1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无人员递补的,经县(市、区)教体局研究后报县(市、区)人社局同意可以相应核减或不核减岗位计划,但招聘岗位只有1个计划的,不核减岗位计划。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人员。

  3.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须对专业进行研究认定的,提供成绩单和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县(市、区)教体局应结合所学课程、专业研究方向等进行研究认定。

  (四)面试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纸质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音体美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占比40%)+专业技能测试(占比60%)。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技能。试教参考教材、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在面试公告时发布。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所有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音体美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

  笔试、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再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为准。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前,由县(市、区)教体局及时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县(市、区)人社局同意。若进行递补,在达到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再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县(市、区)教体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和相关材料提交县(市、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楼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笔试成绩、面试(含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及时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楼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十)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及时按规定到县(市、区)编制、人社部门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到“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密切关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岳阳楼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的公告、通知,因应聘人员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应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 )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

  ①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0-8882303。

  ②政策咨询电话

  岳阳楼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0-8976185;

  屈原管理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19573003036;

  临湘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0-3720611;

  岳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0-8882396。

  ③监督举报电话

  岳阳楼区教育局纪检监察联络室0730-8288126,

  岳阳楼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30-8338322;

  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委信访室:0730-5715028;

  临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730-3180619,临湘市教体局阳光服务中心:0730-3753631,

  临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30-3180617;

  岳阳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30-8882355。

  本次公开招聘由岳阳市人社局会同县(市、区)人社局和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岳阳市岳阳楼区、屈原管理区、临湘市公办学校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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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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