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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东津新区2025年社会化招聘中小学教师2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襄阳东津新区2025年社会化招聘中小学教师290人公告

根据东津新区(经开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290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岗位为便于面试工作开展,分设了子岗位),具体岗位、学科及名额见《东津新区(经开区)2025年社会化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中小学校工作需要。

四、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位条件

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条件

(1)师范类专业。

特别提醒:毕业证书上专业没有备注师范方向或教育方向的,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相关资料,如学校(学院)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成绩(必修)档案复印件等。

(2)985、211高校毕业生不限专业。

4.教师资格条件

考生报考时应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相应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学科合格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合格有效的普通话等级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6.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心理素质较好,无精神病史。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6个工作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津新区王河实验学校多功能室(襄阳市内乘539路、16路、G01路公交车到东津新区管委会站下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完成)

资格审查由东津新区教育办及区党群工作部共同负责,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验的结果,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在全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portal/cert_validate/index)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查验结果进行截全屏打印一份。

4.准备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并上交《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注明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知识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等。

2.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无生试讲(讲课)的方式进行。根据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如面试入围人选达到1:1以上形成竞争性比例而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数,全部人员均进入面试考试。面试考试成绩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65分),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东津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入围人选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聘用名单在东津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五)签约与管理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教师。人员招聘到位后,与东津国投所属襄阳津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教师按照正式教师体系进行管理,聘用教师由东津新区(经开区)教育办在全区学校统筹安排,在东津新区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若有违约,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薪酬待遇

区聘教师与在编教师在政策上同等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工作人员主要是通过网站发布公告和通知,个别事项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务必关注东津新区管委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3.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

(四)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东津新区教育办负责解释。

东津新区教育办:联系电话:0710-3352858

东津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0710-3352810

附件1:东津新区(经开区)2025年社会化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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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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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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