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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市信江新区选调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教师公告【20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鹰潭市信江新区选调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教师公告【20人】

根据信江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迫切需要,经研究,信江新区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教师20名(其中小学9名,初中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详见附件3信江新区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鹰潭市直、月湖区、高新区所属教师不在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心学生,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2.全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工作满5年(2020年及以前通过教师招聘录用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且原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3.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需要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师德缺失影响恶劣的(受到通报批评及处理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9.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10日。

四、选调程序

1.公告时间:2025年7月4日。在信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及信江新风和社会事业局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2025年7月11日-7月18日)

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选调的教师需在2025年7月11日-7月18日(双休日除外),前往信江新区管理委员会402室进行现场报名,由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选调的教师需携带以下报考材料到现场审核: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正反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证明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

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8日下午5:00,7月22日网上公示需要笔试的学科和直接面试学科及相关事宜,报名成功教师请保持通讯畅通。

3.中小学教师选调方式及比例

教师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①选调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0人的,加试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对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在该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②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原则上要达到1:2的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核减或调整岗位数。

笔试采取写教案的方式进行,课题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现行教材随机抽取,写教案时间为1小时,写教案用纸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笔试课题与面试课题不一致。

面试形式为试讲。根据抽签顺序号进行试讲,试讲评分采用百分制。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教案、提纲的书面材料不计入面试总分。面试内容从现行教材随机抽取课题,面试地点、时间以面试通知书规定为准。

面试时考生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若试讲成绩相同时,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因弃考造成选调岗位不产生竞争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考察

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调教师岗位。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考察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信江新区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5.确定人选

根据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按1:1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体检

综合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信江新区民生保障事务中心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7.选调后待遇

参加选调的中小学教师经考核合格,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同一学科涉及不同学校的岗位,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编制学校。具体工作岗位根据信江新区需要服从分配,具体职称根据属地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推荐方案聘任。

五、选调纪律

考生要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参加选调的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将违纪情况通报原单位,由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纳入诚信档案。

参加选调教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工作人员纪律处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信江新区民生保障事务中心、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01-6288121信江新区民生保障事务中心

0701-6260101 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举报电话:

0701-6314015 信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1:2025年信江新区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2025年信江新区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信江新区民生保障事务中心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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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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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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