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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教师1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教师12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听障、视障、智障(含脑瘫、孤独症)学生为主,集九年义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校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与海南消防培训基地毗邻,隶属海口市教育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校园占地约65亩,建筑面积近35990平方米,教学与生活设施完备。校内建有480平方米的多功能报告厅、标准塑胶运动场地、特奥训练基地、园艺实训基地;配备聋儿语言听力测听室、感统教室等专业功能教室,各教室均配置云班牌与一体机教学设备,实现校园监控与网络全覆盖,整体环境优美宜人。

学校现设启聪、启智、启明部及职业教育部,拥有在编教职工207人,开设63个教学班,在校生673人,规模在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中位居前列。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秉持“一切为了特殊需要儿童少年的未来人生奠基”的宗旨,以“让残疾儿童少年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能够自食其力,融入社会”为目标,践行“尊重生命,自立人生”的校训,弘扬“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校风,形成“敬业、勤业、创业、乐业”的教风与“乐群、好学、勤勉、求真”的学风,坚持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双结合的育人模式,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学生在艺术、体育、美育等领域屡获佳绩。

此外,学校现已挂牌成立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同时负责管理海口市特殊教育幼儿园,构建起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全链条特殊教育体系,全方位满足特殊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教育需求 ,持续推动海南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以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开展招聘。着重考察应聘者的师德师风、专业能力、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学水平,以及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关爱与耐心,确保选拔出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精湛、富有奉献精神的优秀教师,为特殊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注入优质师资力量 ,切实保障特殊学生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2名。具体详见《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五、招聘流程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PDF版,以姓名+报考岗位(学科)的文件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hktxbgs@haikou.gov.cn)。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署《考生承诺书》(附件5),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材料不退还。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PDF格式上传:

(1)《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贴照片后扫描);

(2)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3)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5)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7)考生承诺书(附件5需手写签名再扫描);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9)招聘岗位相关的个人业绩和荣誉证书材料。

4.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时间与地点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7月23日–28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告。

2.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

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 100 分。要求应聘者依据“课程标准”,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课题和要求,写1课时的教案。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上公示3天。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6),原件核验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4.面试

高中教师及中职专业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①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0的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40%。

②专业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基本功及专业实践能力。除中职中式面点和西式面点学科操作时间不超150分钟,其他学科均为4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60%。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综合成绩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由学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四)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报海口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六)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拟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限内报到,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海口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

1.本方案中所提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例如“本科以上”即包含本科学历。

2.本方案中所提及的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3.考生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5.招聘信息查询途径为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http://www.hktjw.cn)或官方微信公众号。

6.本次招聘事项的解释权归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三)公开招聘接受海口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13807569230。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教育里21号

联系人:孙老师 13976321213

联系电话:0898-65903085 0898-65920558

监督电话:13807569230

(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00)

附件:

1海南(海口) 特殊教育学校 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岗位表

2.海南(海口) 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专业目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承诺书

6.报名材料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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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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