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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3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秦皇岛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3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山海关区中小学统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3名。详见《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j.qhd.gov.cn/ksbm/”、“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www.shanhaiguan.gov.cn”通知公告栏和“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82”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通知,将通过“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

5、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聘用公示结束前取得,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9、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经验)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经历(经验)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经验)计算。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1、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82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09:00至7月16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7:00。

应聘人员应了解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即2025年7月16日17:00后系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责任自负。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资格初审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

1、报名前,应聘人员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选聘的任一环节中,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人手机号码注册“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信息要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2025年7月17日12:00信息修改端口关闭。

6、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7、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正常使用,不得更改。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7月23日-24日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聘人员,可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jpg照片格式,大小为100kb-300kb,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报名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16日24:00前打包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减免考务费+姓名)至电子邮箱:shgqzp@126.com。经对比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调整该岗位招聘数量,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缴费的,将在笔试结束后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六、考试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取闭卷考试方法,满分200分。

考试范围参考《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7月25日9:00-11:30

笔试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笔试具体安排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

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的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笔试结束3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也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人社局划定。

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原件,留存A4纸复印件;以及《岗位信息表》“其他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证件、证书、证明等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网报信息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比例不足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语文、数学、科学、心理、英语、政治、地理、化学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体育、幼儿、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测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各学科试讲和专业测试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事项将在《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中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

上述所有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进行面试。因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蛇形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人数。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

4、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张贴公布。

6、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及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师范类专业、学历较高者、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少数民族、中共党员。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共同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山检联字[2021]3号)文件要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夯实教师队伍质量。考察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政策咨询:0335-5137667(区人社局)

2、监督举报:0335-5136653(区纪委)

本次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招聘组织部门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附件1、《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山海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大纲》

山海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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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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