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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琼山区公开招聘教师21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海口市琼山区公开招聘教师21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打造“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工作品牌,加大引才力度,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海口市琼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中小学教师2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所有岗位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2025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

6.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须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附件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9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sqzf.haiko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09:00至2025年7月16日17:00,应聘人员应在此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hnsy.pinge360.com/exam/2174)报名,逾期不受理;

2.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1M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2025年8月15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本人近期正面蓝底证件照片。

(6)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4.应聘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7月16日17:00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系统将于2025年7月16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应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3:1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试卷卷面总分50%。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资格复查人选。

2.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海口市琼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网址打印一份);

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材料不全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依次递补复查。

3.面试

学科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项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应聘者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医疗机构。应聘者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和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每个岗位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核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在琼山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规定。

(二)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98-65809737;

技术咨询电话:0898-65896335;

监督电话:0898-65826136;0898-65821238。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1.海口市琼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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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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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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