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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市苍溪县城学校考调教师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广元市苍溪县城学校考调教师60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考调部分农村优秀教师补充到县城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竞争的原则;坚持师德为先、业绩为重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层次对等的原则。

二、考调对象

苍溪县域内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调岗位

本次考调教师岗位共60个,其中小学教师岗位40个、幼儿园教师岗位20个,具体岗位详见《苍溪县2025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年龄要求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研究生学历的,或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二)基层工作年限要求

苍溪县域内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岗年限至少5年(2020年9月30日及以前正式聘用为苍溪县农村公办学校教师,且中途无间断。特岗教师服务期、代课教师代课年限及其他工作经历不计入)。

(三)基本素质要求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调岗位工作。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报考学科须与本人近3个学年(2022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下同)任教学科一致。在全县近3个学年教学质量监测中,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至少有1个学期排名居全县前1/3;音体美教师近3个学年在全县艺体抽测中,所教班级成绩至少有一年排名居全县前1/3,且专业技能达标测试等级为优秀;近3个学年未参与全县质量监测、抽测的学科教师,其个人至少有1个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等次,或近3学年内至少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与申报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3个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或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等资格、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道歉等组织处理的。

2.近3个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有1次及以上次数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

3.因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组织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县教师进修校教学楼三楼会议室报名。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苍溪县2025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5)1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6)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同意参加考调,以及近3个学年度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现实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等书面证明。

(7)需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2025年7月17日11:30前核查报考人员入职时间、年龄、教师资格、教育教学业绩表现等报考条件并签字确认,随后复审报名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进行电话告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于7月18日14:30—17:30内到苍溪县教师进修校教学楼三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提供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并按程序给予相关处理。

(三)考核

考核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成绩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予考调。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加试方式,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人员。试教考核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及排名,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察

根据所设岗位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考察时重点对拟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和报考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如发现其不符合考调条件则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按照所设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调人选,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凡被确定的拟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批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考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调资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涉及的岗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苍溪县教育局  0839-5223126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5220368

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  0839-5377486

监督电话:

苍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9-5223177

点击查看>>>

1.苍溪县2025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一览表

2.苍溪县2025年夏季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3.教学业绩登记表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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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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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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