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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面向全省选聘高中优秀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面向全省选聘高中优秀教师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县中振兴”工程,高起点、高标准办好海石湾南区独立高中,结合新学校实际需求,现面向全省选聘高中优秀教师30名。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全省范围内公办高中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学科及人数

本次选聘高中教师共30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4名、物理6名、化学3名、生物1名、历史2名、地理1名、信息技术1名。

三、选聘条件

(一)符合《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心健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4.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

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相符,具有与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从事语文教学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1)省级师范类院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5年及以上报考学科相应学段连续教学经历的,并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学能手、园丁奖等相关荣誉称号至少一项,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特级教师、陇原名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相关荣誉称号至少一项,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

7.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根据《2025年兰州市红古区面向全省选聘高中优秀教师的实施方案》,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红古发布”“红古人社”“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至2025年7月24日18:00截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法:报名人员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http://www.honggu.gov.cn)或通过“红古发布”“红古人社”“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下载《2025年兰州市红古区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提交材料:《2025年兰州市红古区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获奖证书;所在学校、教育、人社部门、纪委监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材料清晰扫描件发送至481399696@qq.com,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3.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26日-7月28日9:00–18:00。资格审查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资格审查提交材料:《2025年兰州市红古区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2份;本人近期同底2寸证件彩照6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须附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教育、人社部门、纪委监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在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信息不实者,即取消其资格。报考人员按时参加线下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面试分为微课教学(15分钟)和现场答辩(5分钟),教学内容从高一和高二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一节,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体检时间为2025年8月1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医院为红古区属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红古区教育局和卫健局统一组织开展。

(五)考察、公示

考察、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4日-8月8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红古区教育局和人社局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同时对拟选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考察贯穿选聘全过程。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红古人社”“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调动 

办理调动时间为2025年8月10日-8月25日。对公示无异议,且无影响调动相关情形的拟选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因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空缺岗位,以同类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准考证是选聘人员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报考人员要进行妥善保管;参加选聘期间报考人员需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选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需求(附件1)一致或相近,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四)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本公告由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6211649

监督电话:0931-6255661

附件1:2025年兰州市红古区面向全省选聘优秀教师专业需求计划表.doc

附件2:2025年兰州市红古区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州市红古区教育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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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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