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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招聘优秀教师7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招聘优秀教师7人

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位于昆明市五华区北门街 108 号,前身是龙云先生于 1931 年创办的南菁学校。1960 年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正式改名为 “昆明市第三十中学”,1991 年经昆明市政府批准,恢复 “南菁学校” 校名,现两个校名并存。1994 年被昆明市教育委员会认定为二级完全中学。学校传承 “刚毅仁勇,敬业乐群” 的南菁精神,以 “笃学、慎思、行端、履实” 的校训、“用心做个好老师” 的教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的学风、“优秀加特长” 的校风涵养学生,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学校现有初、高中32个教学班,学生1600余人。教职工117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共40人。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教育初心,以卓越的教学质量和独具特色的教育成果赢得了广泛赞誉,荣获了多项荣誉。2005-2019年连续14年荣获昆明市“高考特色进步奖”“高考质量进步奖”和五华区“教学质量进步奖”“教学质量优秀奖”。2019年高考成绩荣获昆明市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一等奖,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获得五华区学校高质量发展奖。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教师7名。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中学语文教师1人;中学英语教师1人;中学物理教师1人;中学历史教师1人;中学生物教师1人;中学信息技术教师1人;中学体育教师1人,共7人。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和犯罪等记录;

2.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且已取得相应证书;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执业)资格,且已取得相应证书;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能胜任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对应岗位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 有违反《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其他师德师风情形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工作地点及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师为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合同制人员,实行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合同期2年;工作地点为昆明市第三十中学。

2.本次招聘的教师不纳入编制管理,2025年9月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为7万元/人/年(含工资、考核绩效、“五险”单位出资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3.享受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在职在编教职工同样的教育教学研修培训,提供高起点的专业发展平台及事业成长机会。

报考程序及要求

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及资格审核。

2.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对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原因,并退回报名材料。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现场审核时提交材料

进入审核地点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按所列顺序整理):

1. 《报名登记表》一份(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半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现场签订《报名保证书》(附件3),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 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现场签订《报名保证书》(附件3)。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 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附件的下载,请查看昆明五华教育公众号:昆明市五华区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三)报名要求

1.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 报考人员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 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联系不到报考人员,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

1.按照报名人员提交报名资料的学历、专业、履职条件、岗位匹配度等条件进行资格预审,并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2.根据招聘要求、报考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回避关系审查和筛选,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

3.现场审查材料: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审核地点:昆明市第三十中学行政楼3楼综合办公室。

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报名及资格审核。

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主要为现场答辩+模拟课堂两种形式。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主要为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及学科专业问题的答辩;模拟课堂有15分钟准备时间,需进行10分钟的模拟课堂教学。

体检:

确定拟招聘人选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衣、食、住、行、安全等由自己负责。

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资料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现场考核时间:2025年7月13日8:00——18:00

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

学校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北门街108号

咨询电话:

0871-65152817

13888286161 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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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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