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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市汉源县教育局从县外考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雅安市汉源县教育局从县外考调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在编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在编教师13名,报考条件及具体岗位详见《汉源县2025年从县外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在汉源县外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

三、考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热爱汉源、关心汉源发展,自愿到汉源工作。

(二)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近五年(试用期除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符合考调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为考调对象:

1.原工作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4.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工作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汉源县教育局人事股1208室(地址: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2段130号)

3.现场报名及材料:

(1)《汉源县2025年从县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须双面打印并粘贴本人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招聘用文件、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于XXX单位”)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申请者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本次考调不设置开考比例,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未达到8: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达8:1及以上的,在面试前先进行笔试,按照岗位招聘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调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采用微格课教学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起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确定考调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根据岗位考调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调考察对象人选,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汉源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对拟考调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考调岗位工作匹配度进行全面考核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并对考调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二历一身份”。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对象考察合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健康体检合格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健康体检合格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调动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考调的教师,根据考调单位岗位聘任情况和岗位晋级办法,重新核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工资待遇。

(二)考调教师在汉源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考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35-4223057;0835-4228105

监督电话:0835-42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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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源县2025年从县外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

2.汉源县2025年从县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源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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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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