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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霍邱县2025中小学选调教师25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六安霍邱县2025中小学选调教师255人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和编制管理的意见》《霍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缓解我县部分普通高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段师资紧缺问题,经县委编委研究批准,从我县公办学校公开选调255名教师到相应普通高中、城区初中和城区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计划从我县公办学校公开选调255名教师到相应普通高中、城区初中和城区小学任教,其中霍邱一中城南分校(高中部)30名、霍邱二中(高中部)30名、长集中学10名、河口中学10名、周集中学10名、霍邱一中初中部30名、霍邱一中初中部南校区80名、霍邱二中初中部10名、城区小学45名。具体选调岗位详见《2025年霍邱县中小学选调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选调计划(岗位)及本次选调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oqiu.gov.cn/)发布。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为我县在编在岗的公办学校教师(其中:城区初中学段教师不得报考城区高中各学科岗位;报考城区小学岗位的,须至少于2024-2025学年度在我县农村小学学段完整任教,在小学学段兼课的教师,其小学学段任教周课时须超过总课时1/2),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师德师风优良,身心健康。

2.报考年龄为 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高中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除语文、数学以外的其他学科须具有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各学科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各学科岗位须具有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教龄五年及以上(2020年及以前参加工作,其中2020年毕业分配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因6年服务期未满不得报考)或2022年选聘且现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6.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2年招聘特岗教师以实际应参加考核年度为准)。

符合以上年龄、教龄、学历、教师资格等选调资格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选调考试,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从外县调入我县任教的教师,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五年(2020年及以前调入我县)且满足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教师选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选调报名

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同时提交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相一致,并真实无误。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地点为霍邱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8时至7月19日17时30分(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须为近期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3)报考人员均需填写《2025年霍邱县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式样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

(4)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3)和“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4);

(5)报考城区小学岗位的,需提交2024-2025学年度在我县农村小学学段完整任教的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5);

(6)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时,需现场核验报考人员的学历信息。请报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时,需现场核验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其中报考人员以未粘贴“注册帖”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的,须提交“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网上“证书验证”网页版或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

4.考试收费。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

报考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替其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并登记,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被委托人、委托事项和原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 如有隐瞒情况、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选调等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通报所在单位,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五、选调方式

此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六、统一考试

1.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选调岗位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段相应学科教材配套的《课程标准》(具体版本详见附件1)、本县选用的现行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段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材教法。笔试满分为100分,各部分的分值比例分别为:课程标准20分,教材教法2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

其中,由于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无《课程标准》,该学科笔试内容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20分),教材教法2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

小学信息科技教材教法部分考查内容以电子工业出版社《信息科技学生学习手册》为依据,初中信息科技教材教法考查内容以科学出版社《信息科技学生学习手册》为依据。

2.考试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09:00-11:00。

3.考试地点:报考人员于7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笔试成绩

1.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2.依据选调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以报考人员笔试试卷中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课程标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霍邱县教育局、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所在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在网站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选调环节资格。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霍邱县教育局、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年龄、教龄、学历、教师资格等证件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办理调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经研究同意后,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oqiu.gov.cn/)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送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有关规定和考试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霍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oqiu.gov.cn/)查询。

2.实行选调工作全程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3.选调岗位因属同一学段学科、多个用人单位的,应聘人员的具体聘用岗位采取“按分数选岗”的方式确定,选岗时依据拟选调人员的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

4.本次选调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将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弄虚作假、违反考风考纪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霍邱县教育局、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次选调考试中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咨询电话:0564-6080157(县教育局)、0564-6014189(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564-6080754(县教育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霍邱县教育局、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霍邱县中小学选调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2025年霍邱县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docx

3.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2025年霍邱县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考试的证明.doc

4.关于 同志参加2025年霍邱县中小学选调教师考试工作经历的证明.doc

5.关于 同志参加2025年霍邱县城区小学选调教师考试工作经历的证明.doc

霍邱县教育局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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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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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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