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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0人公告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在籍学生12000余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5年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见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认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能报考人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9.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aoyang.gov.cn/)、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yzyedu.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9:00至2025年7月2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邵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39.103.148.72:800/)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以下顺序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档上传。上传的电子档材料依次包括:①《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③研究生、本科各阶段学历证、学位证(2025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与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⑥部分岗位要求的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⑦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⑧留学归国人员需上传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⑨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证件照片: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考生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3)相关要求

    ①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②投递资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③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或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涂改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

    ④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任合同、参保证明等,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⑥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现场资格审查:经网上初步审核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7月24日- 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邵阳职业技术学院非遗产业学院。

(3)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本人持网报投递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2.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具体见《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3.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内容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登录邵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39.103.148.72:800/)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岗位中同一专业试题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若同一专业试题只有1人参考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4.面试

面试方式见附件1,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所有岗位设定面试(含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综合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所有以试讲为面试形式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所有以结构化面试为面试形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面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1.体检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2.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aoyang.gov.cn/)、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yzyedu.com/)发布。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

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和体检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对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进行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和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yzyedu.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首次聘用年限为六年,原则上六年内不允许调离。

2.考察中发现档案存在问题(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不予录用。

3.专任教师岗位需在聘用之日起36个月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学校将解除聘用。

七、其他

1.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各工作环节将通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和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yzyedu.com/)发布公告,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如考生个人原因影响到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确因工作需要联系而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考试咨询电话: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唐老师15773998628 

石老师18692960820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739-8902153

邵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点击查看>>>

1: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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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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