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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第一批次考核招聘教师及事业人员3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凉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第一批次考核招聘教师及事业人员36人公告

为强化德昌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优化德昌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德昌教师岗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事业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s://rsj.lsz.gov.cn/和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网址:(http://www.lsdc.gov.cn/,登录路径:德昌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德昌县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是指:截至2025年7月22日,户籍为四川省范围内,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7月22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5年7月22日),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中: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取得各类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25年7月31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其他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36名,具体情况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网站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08:00至2025年7月26日17:00。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此次报考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两个大类别报名,报考者请根据自身学历正确选择报名链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陆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5年7月27日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2025年7月26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网络报名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通过后即可缴费参加笔试。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资格审查(含资格初审、复审、考察、聘用等阶段)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全日制本科学历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5年7月22日至7月27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含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经过笔试进入面试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者)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公告于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3日内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dc.gov.cn/]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及网上缴费成功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于2025年7月30日上午9:00至8月3日上午9:30登录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核

本次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内容:对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及复习材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报考者资格初审合格且报名缴费成功可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只是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笔试时间2025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其它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

面试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报考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各岗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近期红底同版2寸标准照2张;

(2)《报考信息表》《准考证》各1份(考生需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保存好,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也必须符合此次招聘专业要求,否则不予通过。

(5)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2025年毕业生,可凭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名(证明上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名称等要素必须与证书一致;尚未取得的证书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其它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应聘者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若资格复审环节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涉及教师、教研员的各岗位面试考核采用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进行,模拟课堂考核的内容: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会计岗位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5.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6.成绩公示

(1)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等相关事宜在笔试结束二日内公布;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次日内公布。公布网站为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考生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并列的再进行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

五、签约选岗

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公布后,拟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德昌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补充协议书》,须进行选岗的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若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履约的,按《协议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协议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若签约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规定时间、指定的地点完成签约工作。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核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七、综合考察

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至少5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擅自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考核成绩、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考生之家的咨询电话)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0834-5286565  0834-5282338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6898106

监督电话:

德昌县纪委监委:0834-6899110

附件:德昌县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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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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