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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县域外教师公开选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县域外教师公开选聘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发展,吸引优秀教师到凤庆工作,以“引回来、留得住、用得好”为目标,缓解我县教师资源不足问题,报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面向省内县外公开选聘小学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名额及岗位

(一)实施范围

云南省内凤庆县县域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名额及岗位(15人)

公开选聘15名小学语文、数学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

3.正式录用满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无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无师德师风负面问题、无党纪政纪处分、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小学全学段语文、数学学科教育教学,承担2025学年全年工作。

(二)学历及资格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三)教学经历要求

近3年有2年及以上文化课教学经历,任教学段不限。

(四)教学实绩要求

近3年来最近一学年所任教学科上、下期班级平均分均不低于该学科县级平均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考要求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3.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9日9:00-11:30。

报名地点: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小会议室。

2.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附件1)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3)由编制所在学校审验签章的聘用文件或转正文件复印件一份。

(4)现任教学校出具的近三年履职考核结果证明1份。

(5)现任教学校出具的教学实绩证明1份。

(6)由任教学校签注“与原件相符”的荣誉、称号获得证书或授予文件复印件1份(没有可不提供)。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好。并填写好电子版《凤庆县2025年县域外教师公开选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选聘

1.选聘方式

采用面试加附加分的方式进行选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岗位认知、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求平均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不设开考比例。试题在专班指导、监督下,组建命题组于考试当天现场封闭命制。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7月21日13:30-18:00。

面试地点:凤庆县滇红完小。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考场安排、考核成绩、拟调人员等相关信息将在滇红完小大门口进行张贴公示,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三)拟调人员确定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调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综合成绩相同时加试答辩,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

附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1.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获奖、主持课题结题。按以下计分:县级1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获得校长职级一、二级5分,三级3分,四级2分,五级1分。

2.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配偶等政策性安置人员附加2分。

(四)公示和考察

将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22〕20号)开展拟调动人员考察工作。期间,如有人自愿放弃或公示、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调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岗位确定

经公示和考察无异议的,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乡镇小学缺编缺岗情况进行岗位安排。因各种原因导致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行文商调

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商调。

四、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选调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凤庆县2025年县域外教师公开选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1.凤庆县2025年县域外教师公开选聘报名表.xls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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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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