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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县管校聘”城区 学校考调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县管校聘”城区 学校考调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教育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2023〕10号)、《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景办发〔2023〕16号)、《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教师“述评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景委教组〔2023〕1号)、《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景委教组〔2023〕2号)和《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景组发〔2022〕10号)精神,按照全县学校规划布局及学科教师配备要求,结合县内各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实际,在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教职工中以“公开考调”的方式考调27名教职工到县一中、县民中、县职中、县一小、县三小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创新教育事业人员聘用制度,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党组织的领导和审核把关作用,激发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公开考调原则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空编考调的原则。

三、公开考调范围

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教职工。

四、公开考调人数(共27人)

(一)县一中(8人)

高中音乐1人;初中语文1人;初中历史3人;初中地理1人;初中化学1人;初中体育1人。

(二)县民中(9人)

初中语文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英语2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音乐1人;初中体育与健康1人;初中美术1人;初中信息科技1人。

(三)县职中(3人)

职高数学1人;职高思想政治1人;财务人员1人。

(四)县一小(4人)

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科学1人。

(五)县三小(3人)

小学数学3人。

五、公开考调条件

(一)考调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师德高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注:所学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不一致,且有任教该学科三年及以上的教师,可以报考现任教学科或岗位学科,但必须有学校出具的三年及以上所任教学科证明),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4)。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任教同一学科未满三年的教师只能报考两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学科岗位。

5.财务岗位人员应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在学校连续从事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6.近3年年度履职考核、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师岗位近3年学年度“述评考”结果至少有1年在优秀等次,财务岗位合格及以上等次。

7.近3年各学年末学科教学平均分均在该年级学科当年的全县平均分之上(个人成绩由各学校提供,经县教培中心教研室核算为准)。当年承担多班级或跨年级、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学成绩分以报考专业的学科计算;请产假的教师,当年教学成绩分以产假前所任班级的成绩计算(非统考学科除外)。

8.持有相应竞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9.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聘用在乡(镇)学校(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2020年10月20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在职在编教职工);特岗教师服务期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

2.受追责、问责;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费师范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公开考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办理调动手续或正在参加县外公开考调的教职工。

6.在现任教学校“述评考”连续未满3年的。

7.通过“县管校聘”考调未满3年的人员。

8.近1年内,按年度计算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事假累计超过20天,有旷课1节或旷工1小时及以上(以学年计算)。

六、公开考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组织开展工作。拟聘用人员进入设岗单位后,将执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后,按程序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建议用“述评考”结果为考核依据,但不仅限于“述评考”);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nggu.gov.cn)发布。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结合各学校实际,采取个人自荐、学校审定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教师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8: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

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联系人及电话:邱老师、李老师,0879-5118662。

3.报考所需证件及材料

(1)教师岗位

①《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报名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③近3年年度履职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述评考”结果证明;

④所报学科3年任教证明1份;

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

⑥综合业绩加分证明材料。

(2)财务岗位

①《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报名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在学校连续从事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③近3年年度履职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与“述评考”结果证明;

④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

⑤综合业绩加分证明材料。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14:30—18:00,县教体局二楼教师工作股办公室。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财务专业技术知识等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15:30之后开始(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县一小。

3.笔试成绩查疑时间: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18:00前。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不低于1:2,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考调工作专班决定,可不设开考比例组织笔试考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星期六)08:30开始。

2.面试地点:县一小。

3.面试对象确定: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人数2:1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2:1比例的,经考调工作专班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进行面试。

4.面试设置: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调教师候考室、考调教师备考室、面试考场等场所。面试考场设主评委席、评委席、监督席、计时记分席、考调教师席等需设席位。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评委组,每个评委组7人(其中:主评委1人、评委6人),监督员2人、计时计分员2人、引导员1人。

5.面试方式:音乐、体育采用模拟课堂教学(微型课)+专业知识测试;财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他学科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微型课)方式进行。

6.命题方式: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命题组卷,准备面试题目。面试题目在启用前,按照保密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得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7.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抽调参加面试的评委、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在面试当天6:5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抽签,抽签结束后及时进入面试考场。主评委召集本考场全部人员及时就位,安排面试相关事宜,做好面试准备工作。参加面试考调教师在面试当天7:00之前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等,进入候考室抽签,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调教师的身份证原件等信息,宣布纪律要求。

考调教师抽签结束后,每名考调教师(财务岗位除外)依次备课15分钟。考调教师不得携带教材和其他资料进入备课室,考调教师本人书写的备课资料可以带入面试考场使用,面试结束后,交考场计时计分人员保管,不得带出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每名考调教师按照专业技能测试项目进行测试。

(2)考场面试

①音乐教师岗位。每次引导1名考调教师进入考场面试。操作顺序如下:主评委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占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占面试成绩50%)(10分钟),每位考生模拟课堂教学结束直接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整个测试过程由考生自控进度,测试计时只计总时长。考调教师根据自己的才艺特长(歌曲演唱、舞蹈表演、乐曲演奏等),自选自备题目进行展示(在规定时间内展示项目不少于两项),要求考调教师自选自备的才艺展示项目、曲目和相应所需的音乐U盘、乐器、服装道具等物品,必须由考调教师自备自带,如未携带,责任自负。考场仅提供钢琴或电子钢琴。

②体育教师岗位。每次引导1名考调教师进入考场面试。操作顺序如下:

主评委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占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占面试成绩50%):模拟课堂教学结束后,在指定的考场内或其他区域等待至本组考调教师全部模拟课堂教学结束,全部考调教师按面试顺序号进行专业知识测试。一是原地推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每名考调教师有3次轮流测试机会,以其中最好一次测试有效成绩为该项测试成绩。二是立定跳远。每名考调教师有3次轮流测试机会,以其中最好一次测试有效成绩为该项测试成绩。三是25米×4往返跑。四是专项技能展示(6分钟)。每名考调教师只有1次测试机会,以一次测试有效成绩为最终专业测试成绩。

注意事项:面试考场为考调教师提供测试场地、铅球、移动音响。个人专项技能展示项目所需的音乐U盘、体育用品等物品,必须由考调教师自备自带,如未携带,责任自负。

③美术教师岗位。每次引导1名考调教师进入考场面试。操作方法如下:

A.主评委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B.模拟课堂教学,时间20分钟。根据提供的背景题目,考生须独立完成测试项目,通过对背景题目的理解和构思,在黑板或白板上制作一幅彩色画并命名,还需在版面内书写1个及以上美术书法字,考生须边讲解边绘画。主要围绕制作素描、制作速写、制作色彩、美术书法和应变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评价。

注意事项:考调教师创作所需的铅笔、毛笔、钢笔、碳素笔、彩色笔(彩色粉笔)等必须由考调教师自备自带;如未准备工具、未按规定完成测试,责任自负。

④财务岗位。每次引导1名考调教师进入考场面试。主评委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每名考调教师面试时间20分钟。采取读题答题的方式,考官不宣读面试题目,题本摆放在考调教师席,考调教师可阅读和思考一题后回答一题,考调教师也可全部统一阅读和思考后统一答题,依序逐题答题。

⑤其他教师岗位。每次引导1名考调教师进入考场面试,操作顺序如下:主评委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

(3)考场事项。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调教师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评委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调教师退场。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调教师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面试提前结束,主评委可安排下一场面试提前开始。

(4)评委打分。从考调教师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评委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调教师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调教师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调教师打分,评委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

①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模拟课堂教学得分×50%+专业知识测试得分×50%。

②其他教师岗位: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公开考调程序。

(五)业绩评价加分(10分)

根据“县管校聘”工作专班核定业绩评价加分标准,业绩评价加分为10分(包括教学业绩、综合业绩两部分。即:业绩评价加分=教学业绩×50%+综合业绩×50%)。参加考调的教师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经现任职学校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与报名材料一起上交县教体局。其中,综合业绩加分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教学业绩加分在笔试结束后,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近3年任教学科成绩由各学校提供,经县教培中心教研室核算盖章后提交,加分过程在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教学业绩(5分)。测算标准主要根据近三年各学年末学科教学成绩,取排名前10名进行赋分,按10分计算,最终得分按照50%计入。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1)个人当年教学成绩M=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县管校聘”城区 学校考调公告

(个人三年教学成绩分别为M1,M2,M3)

(2)教学成绩赋分N:将同学科M1,M2,M3分别排名,排名前10名的赋分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个人三年的赋分分别为N1,N2,N3)。

(3)个人三年教学成绩总赋分K=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县管校聘”城区 学校考调公告

2.综合业绩(5分)。综合业绩以教师本人提供的文件、证书为主要依据(2020年1月1日至今)。按10分计算,最终得分按照50%计入(综合业绩加分项标准详情见附件2)。

3.计算方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业绩评价加分成绩,最终成绩分项计算合计后再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同一岗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且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大于1:1的,依次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排名先后人员:一是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二是采取最终成绩延伸保留小数位数的方式确定成绩排名先后;加分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考调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最终成绩将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inggu.gov.cn)进行公布。

(六)体检

拟调动人员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到县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县教体局对拟调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试用期为1年,无异议后函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对拟调动人员进行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审查。

(八)公示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公开考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后续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为保护公开考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九)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1年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云南省机关考试工作纪律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开考调工作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人社等部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发现违纪违规等情况,可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879-5222791。

(二)公开考调人员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岗位,公开考调人员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岗位,不再递补相关人选,放弃考调资格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景谷县同类考试。

(三)通过本次公开考调方式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现任职务或岗位等级高于考调岗位要求的,考调后,其职务或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报考岗位确定,不再保留原职务或岗位等级及相关待遇。考调后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不服从岗位安排的退回原单位。

拟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返回原单位安排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后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四)通过本次公开考调方式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3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申请调配(考试)等。

(五)公开考调须遵守公开考调工作纪律,诚实守信,如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并根据情节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应保证通信畅通,方便联系,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六)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相关信息通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nggu.gov.cn)向社会发布。

八、解释权属

此方案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9-5118662,邮箱地址:jyjrss2008@126.com

附件: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报名表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综合业绩加分对照表

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报名登记表

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岗位表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4日

附件【附件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综合业绩加分对照表.wps

附件【附件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附件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报名表.wps

附件【附件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岗位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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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7日至12日。

  考试时间:9月12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考生需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报名教师资格考试。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襄阳市
0710-3617108
宜昌市
0717-6441534
荆州市
0716-8102517
荆门市
13308690215
鄂州市
027-60281922
孝感市
0712-2327290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998
恩施州
0718-8222833
仙桃市
0728-3221038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9月7至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11月6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陕西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名须知

(一)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二)考生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理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认真核对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是否与有效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西安外国语大学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名。

市(区)考区可在本市(区)辖区内设置考点,由于各市(区)城区考位有限,考试由市(区)统一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学校属地任选一地报考;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在服役所在地报考(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服役的军人和武警。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7日18∶00。

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仅审核考生填报的项目是否规范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所报科目等信息不得修改;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正确的信息,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8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概不退费;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与考试

2026年9月7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时认真核对准考证姓名、照片信息是否准确。姓名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照片与本人不一致的,请于2026年9月11日12∶00前,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所报考区申请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考点由各考区根据报考情况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考试。请考生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须接受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各类电子穿戴设备进入考点、考场。

五、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

2026912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发布

2026年11月6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一)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以下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网上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持合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审核通过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历、身体等基本条件。在此特别提醒: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并充分了解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考试和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

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等个人信息,避免考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责任自负。

已通过笔试的考生,因户籍变动更改姓名的,请于2026年11月5日12∶00前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到所报考区登记(面试报名期间不再受理更正申请)。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附件: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认定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

029-85319658

029-87274558

西北大学

029-88373436

029-87274558

陕西科技大学

029-86132531

029-87274558

西安外国语大学

029-85319304

029-87274558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029-81530059

029-87274558

西安文理学院

029-87288453

029-87274558

西安欧亚学院

029-88298792

029-87274558

西安翻译学院

029-85898902

029-87274558

西安工商学院

029-63609546

029-87274558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029-68084629

029-87274558

西安市

029-87809685

029-87274558

宝鸡市

0917-2790616

0917-2790772

咸阳市

029-33283313

029-33328033

铜川市

0919-3192302

0919-3192323

渭南市

0913-2021201

0913-2053183

延安市

0911-2118285

0911-7090802

榆林市

0912-3530372

0912-3529395

汉中市

0916-2255449

0916-2626674

安康市

0915-3211736

0915-3216119

商洛市

0914-2392890

0914-2317722

杨凌区

029-87033912

029-87030606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其他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影响面试报名及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户籍非我省的社会考生以及年龄未满18岁的社会考生,须按各考区规定(附件4)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三)在校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成人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考生须取得毕业证后作为社会考生报考。

(四)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

(五)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询。

二、报考规定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3.户籍在贵州省或持有效期内贵州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户籍或学籍之一在贵州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

4.在贵州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贵州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考区选择

1.社会考生应依照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选择考区;在校生应依照学籍所在地选择考区(就读院校设置为考区的须选择本校考区);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考区等五个考区可视考位情况接受非我省学籍的贵州户籍在校生报考。

2.贵阳考区只接受社会考生(非在校生)报考。

3.贵阳贵安辖区内高校考区只接受在校生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除接受在校生报考外,也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各考区考点安排提示:

(1)遵义考区考点安排:初中类别设在桐梓县;小学类别设在湄潭县;幼儿类别设在绥阳县;高中(中职)类别设在汇川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毕节考区考点安排: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黔西市,小学类别考点设在大方县,初中、高中(含中职)类别考点设在七星关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考区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不按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四个步骤。

考生个人信息注册和报名网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

(一)考生网上注册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注册时进行考生手机号核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短信验证。

(二)考生网上报名:7月3日10:00~6日12:00

考生网上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填报报考信息进行报名。7月6日12:00以后未完成注册和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将无法进行报名。需上传补充材料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补充材料的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12:00~14:00、18:00~次日8:00,提交报名信息后须立即上传补充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4),否则将不能审核通过。

特别提醒: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所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以取得笔试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纳入诚信库管理。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和接收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

(2)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考区网上审核:7月3日10:00~6日16:00

考区在审核时限内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审核结果和考生本人真实情况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和补充上传相关材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缴费:截至7月8日24:00

1.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每科60元。

2.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能视为报名完成。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3.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缴费完成报名成功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2026年下半年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9月7日至12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严禁涂写。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于11月6日起查询本次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三)为确保考生信息修改准确规范,从2026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附件:1.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及日程安排.docx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3.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x

      4.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补充材料提交指引.docx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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