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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县教育系统揭榜挂帅(公开竞聘)校(园)长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澄迈县教育系统揭榜挂帅(公开竞聘)校(园)长21人公告

为提升教育薄弱学校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班子建设,优化校长队伍人才结构,营造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澄迈县在编在岗人员通过揭榜挂帅(公开竞聘)方式竞聘21名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附件)

(一)揭榜挂帅岗位

(二)公开竞聘岗位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中学校长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五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竞聘学校正职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4.竞聘学校正职的须具有中共党员身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格次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7.年龄在48周岁以下。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竞聘: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近三年所任职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其本人负有直接或领导责任的;     

4.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三、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澄迈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和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18日-7月31日

2.报名地点:澄迈县教育局人事岗510室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以PDF格式发送至gbxxmryb@163.com。

3.咨询电话:0898-6762058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材料:

(1)《澄迈县教育系统2025年揭榜挂帅(公开竞聘)校长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

(2)《澄迈县教育系统2025年揭榜挂帅(公开竞聘)校长报名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和签字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身份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对竞聘人员的竞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

(1)笔试。笔试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开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管理综合类相关知识,主要考核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学管理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教育管理者必备的素质等,时间90分钟。笔试按100分设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3-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澄迈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内容包括演讲和答辩,主要考核竞聘者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及教育管理者必备的素质。由评委对竞聘者演讲、答辩及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赋分。演讲答辩成绩100分(其中演讲40分、答辩6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得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①演讲(40分)。由竞聘者陈述个人工作简历、教育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及当选后的工作设想等,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由评委根据演讲情况酌情赋分。

②答辩(60分)。由评委当场向竞聘者提出4个问题,竞聘者现场回答,每个问题回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由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赋分。

③演讲答辩计分办法。演讲和答辩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四) 组织考察

1.考察对象。有笔试的情况下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3:7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无笔试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主要为竞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成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群众认可度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方法。由考察组深入学校,通过座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

(五)酝酿决定。由教育局党组对考察对象进行会议酝酿讨论,决定拟任用人员。

(六)公示。将拟任用人员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澄迈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实名举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七)廉政谈话。由县教育局机关纪委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八)任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用手续。竞聘上岗的校长任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免职,另行安排工作。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报名条件,从严资格审查,规范竞聘程序,确保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严格遵守公开竞聘的程序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准参与任何可能影响竞聘公平、公正的活动,违者将按相关党纪、政纪予以追究。按回避制度规定应该回避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竞聘者要自觉遵守竞聘工作纪律,不得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得恶意攻击、诬告、陷害、诽谤其他竞聘者,违者取消竞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

(四)公开竞聘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点击查看>>>

1:澄迈县教育系统2025年揭榜挂帅(公开竞聘)校长报名情况汇总表

2:澄迈县教育系统2025年揭榜挂帅(公开竞聘)校长报名表

3:揭榜挂帅岗位表

4:公开竞聘岗位表

澄迈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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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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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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