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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攸县面向教师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株洲攸县面向教师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公告

为解决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富余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选调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各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40名教师到县内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调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面向攸县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名,详见《2025年攸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工勤岗位或由工勤岗位转聘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人员;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档次的(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档次的视同称职<合格>档次);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8.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有“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尚未认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在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有关选调各环节信息将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县教育局(攸县发展中心10楼1070室,联系电话:0731-24223810)。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附件3)、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学历证书、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报名。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及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必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选调资格。

5.准考证:本次选调在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原件是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各环节需提供的证件,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按人事考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笔试对象。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领取了准考证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长18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00分,《综合应用能力》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计算方式和排名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均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

(四)选岗

1.选岗时间及地点:以选岗通知为准。选岗通知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入选岗环节的人员不得放弃选岗,违者依照相关规定处理,3年内不予办理县内调动手续。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选调人员选择选调单位。拟选调人员不得选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如产生选调名额空缺,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递补事项。

六、考察

选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拟选调人员干部档案未按规定要求整理的不得作出考察合格结论。

如产生选调名额空缺,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递补事项。

七、公示与办理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如产生选调名额空缺,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递补事项。

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次选调岗位中县委党校为专技岗位,其他单位均为管理九级岗位,选调人员必须服从选调单位聘用。

八、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攸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九、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必须及时关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公示及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选调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选调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选调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咨询与监督

攸县教育局:0731-24223810(报名咨询)

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731-24327816(政策咨询)

攸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24228766(纪律监督)

攸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731-24259626(纪律监督)

本公告由2025年攸县面向教师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攸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攸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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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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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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