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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第三批招聘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第三批招聘16人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要求,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计划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委编办、益阳市教育局、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指导监督下,由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益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定向免费培养的师范生、未满服务期的乡村特岗教师。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纳入益阳市(含区县)行政事业编制序列的工作人员(包括通过高校校园招聘等形式已与益阳市教育系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年龄计算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1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日(含)后出生。

2.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所显示的专业为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其就读高校开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并出具书面意见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yiyang.gov.cn/rsj/)和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官网(http://www.yyszfsxx.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考生所有考试成绩、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yyszfsxx.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自行查看相关信息,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以免贻误考试。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多报无效。

应聘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涉及应聘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

现场报名时段: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赫山区益鑫泰路85号),具体地点见学校校内指示牌

联系电话:卜老师13511130155 项老师18774395858

3.报名所需资料

(1)《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承诺栏需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人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带二维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资格初审之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还未发证的,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就读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代替,进行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资格初审之前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还未发证的可用普通话测试点开具的成绩证明代替,进行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不做强制要求,进行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

(7)《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附件4,需本人手写签名)。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名时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招聘计划将对应调剂到此次公开招聘其他职位进行招聘,报考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岗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和成绩合成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考生笔试、试教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及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3.笔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

4.试教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入围试教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入围试教。招录职位试教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3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试教入围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试教采用无生试教的方式,主要测评课堂教学能力。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所有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试教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加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需出具书面说明)等情况造成招录计划空缺的,经招聘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招聘单位党组织研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查。审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被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须在学校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出至其他部门或地区工作。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2.监督单位及电话: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0737-6189861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对进入试教环节后,在试教、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环节放弃或在试用期内放弃的人员,记入本校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今后不得报考本校招聘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3.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浏览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官网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点击查看>>>

1.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报名表

4.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诚信考试承诺书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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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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