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南充市顺庆区面向区外考调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南充市顺庆区面向区外考调教师20人公告

为缓解城区部分中小学校师资紧缺现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具体考调学校、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

考调对象为区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在同一县域内在编在岗工作满5周年(2020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且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周年、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

四、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2.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若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3.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的年度考核可为不定等次)。

4.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其中一项(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2.获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教、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中央电教馆颁发)、说课(不含有效课堂展评和实验操作)县(市、区)级奖项(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所、教研室、进修校,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3.任教所报考学科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4.取得“市(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市(州)级及以上所报考学科骨干教师”(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市、州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5.参加工作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新录用乡镇教师在乡镇学校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8.顺庆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考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九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扫码网上预报名)

(四)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3),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上必须由现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且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荣誉或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备4张2寸近期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一时间和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解聘,且责任自负。

备注: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六、考调办法

本次考调教师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构成(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考调教师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教师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考调岗位,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2:1,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调减或取消该学科考调计划。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为辅。

3.笔试成绩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3.面试教材范围:顺庆区现使用的教材。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本次所有岗位面试成绩(指面试折合之前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复查通知后可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调动,其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顺庆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顺庆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拟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送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调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十一、选择岗位

拟调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依次等额自主选择考调学校。

十二、调动

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办理调动手续。考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时,根据报考学校岗位设置空岗情况,由学校自行确定聘用岗位。若考调进入的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则实行高职低聘。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区纪委监委和区人社局将对考调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2235950(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0817-2268828(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817- 2236629(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十五、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考调条件及要求。

(三)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选岗、调动的,责任自负。

点击下载>>>

1.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教师学校及岗位(名额)一览表

2.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