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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中医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10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中医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10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成都中医药大学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中医药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药健康相关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学校占地面积约1800亩,拥有20个学院、3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6万余人。

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药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妇科学),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5个(中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临床医学),省部级重点学科44个,ESI全球前1‰学科1个(药理学与毒理学)、ESI全球前1%学科4个(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化学、农业科学)。

学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医大师4人,全国名中医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6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岐黄工程”专家等国家级特聘专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60余人。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全国中医药创新团队4个,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49人。

学校有各级各类实验平台91个,包括省部共建西南特色中药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中医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中药饮片炮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四川)、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四川省社科联重点实验室等。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且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25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中《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10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sczc.cdutcm.edu.cn/zp/)或者进入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官网,点击底端的“招聘报名”进行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零点止。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

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专业面试、心理测评、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动态组织。不设开考比例。

(一)确定面试人员

报考者应按要求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取得面试资格。

(1)《报考信息表》一式两份(请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研究生学历的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应聘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此内容)。

(5)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科研课题等)。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专业面试

可通过学术报告、试讲、答辩等多种方式开展。重点考察其岗位胜任能力、专业发展潜力、与学科发展方向的契合程度等。

专业面试最低分数线80分,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主要考核应聘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学校综合考察审定应聘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

(三)综合面试

以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开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获得评委2/3及以上同意票者为学校考核通过人员。

学校按照应聘者在招聘系统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面试时间、地点。因应聘者联系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六、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我校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学校按公告程序重新招聘。

七、综合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查询,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准入查询中确有问题者,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如因考察情况取消报考资格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空额,学校按公告程序对该岗位重新招聘。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成都中医药大学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学校按公告程序重新招聘。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我校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学校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学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予以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拟聘(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28-61800126(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1800068(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677906(成都世纪宏景软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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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中医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1313”人才引育支持计划(试行)》部分层次入选条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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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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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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