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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第一中学选聘聘任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第一中学选聘聘任制教师公告

为保障泸水市第一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泸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泸水市第一中学计划面向全国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及岗位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不限(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

7.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资格和所应聘学科8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近5年来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近3年被认定为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且已确定为拟聘用或被聘用人员,但未到岗工作的。

4.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仍在职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怒江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

6.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岗位

1.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6名,其中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高中物理1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政治1人。

2.本次选聘岗位为编外聘任制教师岗位,选聘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http://www.kmstks.com/NewsCust/2724976-48.html使用Google、360等浏览器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

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录http://www.kmstks.com/NewsCust/2724976-48.html使用Google、360等浏览器→点击网上报名按钮→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资格审查通知。

★准考证打印:使用Google、360等浏览器打开报名网址→点击准考证打印按钮→用报名注册信息登录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5日—7月31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3.报名要求:

网络报名:填写《泸水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按网络报名要求内容进行填报。

4.报名审核。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采用线上审核结合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组按照公告要求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定确认。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允许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不得进行“简历筛选”,不得擅自放宽或变更资格条件。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对涉及报考者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保密。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考核方式:考核由说课、结构化面试和业绩评价三个部分组成。说课、结构化面试题目由第三方命题,满分100分。其中,说课70分,结构化面试15分(三道题),业绩评价15分。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教材分析能力、教学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沟通与反馈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说课测试分学科,现场公布课题后,准备15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业绩评价标准详见附件《泸水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业绩评价表》,面试当天考生需携带业绩考核中所需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3.考核满分为100分,划定75分(含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成绩低于75分,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的后续环节。若成绩相同,则说课成绩高者胜出。

(三)确定拟选聘人员

考核结束后,主动面向社会公布各岗位应聘人员准考证号、考核成绩及排名,并按照各岗位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选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拟选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时上传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五)体检

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拟选聘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选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拟选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规定由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递补。

(六)公示

选聘单位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1.拟选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选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拟选聘用公示期结束前,拟选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管理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与拟选聘人员签订《聘任制教师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合同,按法规办理终止聘用。

建立聘期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专业发展等。

(二)福利待遇

本次选聘的聘任制教师实行编外管理。

1.聘任制教师实行年薪制,25万元/年/人(含税及五险一金),其中60%按月发放(15万元),20%用于学年度考核(5万元),20%用于聘期考核(5万元)。

2.住房保障:为聘任制教师提供住房。

3.其他福利:聘任制教师享受与编内教师同等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寒暑假(根据学校安排)、定期体检、工会福利等待遇。学校为聘任制教师提供必要的专业发展支持和培训机会。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服从选聘考试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选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了解选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及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选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四)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选聘过程中,凡与选聘(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选聘公告工作咨询电话:0886-8880222

0886-305286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987166630

附件:1.泸水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信息登记表

2.泸水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业绩评价表

3.泸水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4.报考诚信承诺书

包含附件

附件1:泸水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信息登记表.xls [下载]

附件2:泸水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业绩评价表.docx [下载]

附件3:泸水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下载]

附件4: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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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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