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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中学实验学校(东区)2025年夏季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中学实验学校(东区)2025年夏季教师招聘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中学实验学校(东区),创建于2021年,是双流区为统筹区域教育资源,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而建立的一所新体制公办学校,实施“两主一参”(政府主导、国企参与、学校自主)新型教育管理体制。学校地处双流中心城区,占地面积60.7亩,以城市美学理念为指引,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功能齐全。

学校秉持“蒙以养正,果行育德”的办学理念,立足校情,架构“养正”课程体系,以培育“品行正、身心健、学业进、审美雅、劳动棒”的“养正”少年为目标,充分发挥棠湖中学实验学校和棠湖中学实验学校(东区)“一体化”办学优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教师培训同步、质量评价一体,努力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有特色的品质学校。

建校三年,精准锚定新时代育人方向,以“五育并举+

数字赋能”的模式探索,成功成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校家社协同育人(实验)基地、四川省心理健康学会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践基地、成都市课堂评价改革实验学校、成都市教育学会传统文化教育分会理事单位,并入选成都市首批“人工智能+教学”试点学校,彰显新建校与时代教育变革的同频共振。

学校构建多层次教师培养体系,通过常态化研修课程与个性化发展路径双轨并行,全面赋能教师专业成长。现有专任教师88人,其中省特级教师1人,市级优秀教师5人,区级学科带头人3人,区级优秀教师16人,市区级骨干教师占比35%人。

因学校发展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优秀教职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小学英语教师2名。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中学实验学校(东区)2025年夏季教师招聘公告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2.具有胜任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3)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英语教师需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2.在职教师。

(1)具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需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聘用形式

(一)此次招聘人员均无事业编制;

(二)招聘人员与成都空港兴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该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0日9:00—2025年7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自行下载《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中学实验学校(东区)2025年夏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与个人简历一并以“应届/在职+学科+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发送到邮箱:tsdq2021@163.com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照应聘条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学校将通知进入初选,通过初选后通知进入考核环节。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二)考核方式

教育专业面试、有学生试讲和答辩。

(三)考核内容

教师: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育技能等方面综合情况。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岗位无法取消的,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均可进入考核。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需到招聘工作组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福利待遇

(一)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购买各类保险;

(二)聘用老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评优选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学习的权利;

(三)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十一、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和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5822749(双流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19150117990

苏老师15702843660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中学实验学校(东区)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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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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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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