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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城区学校及农村高中学校选调17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城区学校及农村高中学校选调178人公告

桑植县2025年秋季城区学校及农村高中学校需补充部分专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计划面向本县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含启智学校)面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完中的初中部)正式在编教师进行选调;

(二)城区幼儿园面向农村小学(含九年制学校的小学部)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进行选调;

(三)城区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农村普通高中学校正式在编教师进行选调;

(四)农村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含完中的初中部)正式在编教师进行选调;

(五)职业高中学校面向农村学校正式在编教师进行选调。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178人,具体选调计划详见《桑植县2025年城区学校及农村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及考试方式详见《桑植县2025年城区学校及农村高中学校公开选调报考岗位要求》(附件2)。

本次选调公告、成绩公示、结果公示等相关事宜通过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angzhi.gov.cn/)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中涉及工龄和服务年限计算到2025年,计算办法为年减年。

三、报名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近2年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岗位上,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1个月、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认定不适宜调配的;

5.聘为正式教师后在农村学校工作未满3年(含特岗服务年限和“三支一扶”服务年限)的。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5年7月21日在桑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 报考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岗位的到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8:00-24日17:00。

报名时需提交《桑植县202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报名及资格审签表(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附件3)和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报名时只需填报报考岗位,不需填报选调学校,待笔试成绩出来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在《桑植县2025年城区学校及农村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中选择选调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择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试卷客观题实际得分排名择校。入围人员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学校若有多人报名则以学校为单位派1名代表上交报名资格审签表。

2. 报考高中学校岗位的到选调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8:00-24日17:00。

报名时需提交《桑植县2025年高中学校公开选调报名及资格审签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附件4)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需填报具体报考岗位和选调学校。

(三)领取准考证

2025年8月1日8:00-17:00到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 报考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岗位的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时量120分钟,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加分政策: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含启智学校)的按工龄加分,工龄20年及以上的加3分,15年-19年的加2分,10年-14年的加1分。

(5)笔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工龄加分。

2. 报考高中学校岗位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选调学校组织面试,县教育局派出人员全程参与和监督。面试相关事宜由各选调学校另行通知。面试要求在7月31日之前完成,选调学校将面试结果和面试过程材料于7月31日17:00前交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五)考察

1.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的,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入围最后名次如有并列成绩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最后一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最后名次如有并列成绩的,都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依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入围最后名次如有并列成绩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由选调学校根据考生面试表现决定是否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察由选调学校在县教育局派出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师德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工作量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条件、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如果选调学校申请递补,则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考察方案由选调学校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的,由选调学校和选调对象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岗位聘任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交教育局人事教育股一份。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列为拟选调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聘用

根据拟调单位的空岗情况,按照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聘用,无岗低聘,执行实聘岗位工资待遇。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教育局纪工委全程参与。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44-6220077。

(二)高中学校自行组织的面试方案及各选调学校的考察方案须报县教育局备案同意后,在县教育局派出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三)各学校应对照选调公告,严格把关报考条件,实事求是填写报考资格审签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报考人员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工作联系

(见原文)

点击查看>>>

1. 桑植县2025年城区学校及农村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

2. 桑植县2025年城区学校及农村高中学校公开选调报考岗位要求

3. 桑植县202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报名及资格审签表(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4. 桑植县2025年高中学校公开选调报名及资格审签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桑植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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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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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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