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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龙港市2025面向社会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龙港市2025面向社会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48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8名(其中面向优秀退役军人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名额、年龄、学历学位、户籍、教师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户口尚在迁移的人员(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22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二)面向“优秀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限从龙港市征兵办公室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历年已有资格参加政策性岗位安置、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报名时需上传入伍通知书及退役证。

(三)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申报学科岗位,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对应且与本科所学专业对口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对口。

(四)户籍要求: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温州市内各县(市、区)户籍地或生源地的人员;户籍要求为“龙港市”,可报考的对象:龙港市户籍或生源地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22日0时。截止至2025年7月22日0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报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址:https://lgshsyj.zhaopin.zj.cn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9时—7月31日14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24日9时—7月31日18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填无效,以报名最后一条提交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要于7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以书面形式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号楼507办公室)。

2.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8月1日9时—8月2日1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计划核减(取消)

同一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初审符合条件且缴费确认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lg.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予以公布。

招聘计划取消的,已报考并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确认通过的该岗位人员可于2025年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按条件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号楼507办公室)。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5年8月6日9时—8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招聘考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9:00–10: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后续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lg.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布。

4.入围资格复审条件: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拟试课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试课对象。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资格复审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要求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lg.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予以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试课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对拟试课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试课通知书》,试课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试课资格;凡在试课3天前(不含试课当天),具有试课资格的人员向市社会事业局书面确认不参加试课的。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试课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其他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请符合递补条件的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需随带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随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复审合格者交齐复印件,不合格者不收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5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作为材料封面。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第一页、有登记地址页>、本人页)。

(3)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①2025年当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应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

(5)面向“优秀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役证。

(四)试课

(1)试课时间:以《试课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

(3)试课分值:总分100分,试课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①试课成绩高者优先;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③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④获得优秀毕业生层次高的考生;⑤获得奖学金层次高的考生。⑥少数民族考生;入围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课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五、公示、择岗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lg.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择岗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2.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龙港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离龙港市。

六、其他告知事项

1.户籍参照《2025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其中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0577-68662770监督电话: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0577-59911863

附件:

附件1.2025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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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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