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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95人公告(第三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崇左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95人公告(第三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及时补充我市教师空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崇左市教育系统参加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专场校园招聘,计划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95人(其中事业编制42人,聘用教师控制数53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崇左市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第三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2023、2024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正式就业即未办理过实名编制或者聘用控制数手续。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招聘对象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招聘对象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5.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资格证件或证明,应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六)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崇左人才网、崇左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网站及区内外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7月25日08:00-7月31日12:00

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扫描报名小程序码(附件2)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

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1日9:00-11:00

资格审查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亲民楼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只允许报1个岗位)。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

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崇左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个人承诺书》(附件4),并填写完整,由本人现场签名确认。

3.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时只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未列入参加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不予返还,按有关规定销毁。

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

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三)领取笔试通知书

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领取《笔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核减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核减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招聘计划调整情况于报名截止后在崇左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1日14:30开始,迟到15分钟禁止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共90分钟。

3.笔试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亲民楼,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4.笔试内容:报考学科教学设计,采取现场抽题,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笔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为60 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5.注意事项:考生只能选取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笔试,笔试时需携带《笔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进入考场,其他与笔试无关的物品禁止带进笔试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有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2025年8月2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另行电话或信息通知。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成绩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公布。

5.考试总成绩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如出现成绩并列排名,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试讲评分要素顺序依次递推分数高的确定人选;各项要素评分仍相同时,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另外增加专业能力测试。

总成绩在崇左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hongzuo.gov.cn)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由体检实施机关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怀孕缓检的考生一般应在分娩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与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各县(市、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待遇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等文件执行。

五、招考纪律

(一)严格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崇左市教育局人事教师科,咨询电话:0771-7832581

大新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71-3621269

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71-8632311

龙州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71-8819128

凭祥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71-8535822

点击查看>>>

1.崇左市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第三批)

2.报名小程序码

3.崇左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个人承诺书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崇左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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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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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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