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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克山县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6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齐齐哈尔克山县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69人公告

为了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内学校学科教师紧缺的结构性矛盾,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年轻化、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城内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突出学识、突出能力、严密程序、强化监督”的原则,统一面试、考察自主选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考录用。

  2.全过程公开、公示,增加选调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录用教师的高水平、高素质。

  二、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选调教师共69人(高中13人、初中23人、小学29人、幼儿园4人)。具体岗位如下:

  (一)高中岗位

  县第三中学校选调13人(语文教师3人、英语教师2人、化学教师3人、生物教师2人、政治教师1人、地理教师2人)。

  (二)初中岗位

  县第二中学校选调2人(生物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县第四中学校选调12人(语文教师3人、音乐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县第五中学校初中部选调7人(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

  (三)小学岗位

  县第五中学校小学部选调3人(数学、语文教师1人,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县第一小学校选调4人(英语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科学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县第二小学校选调10人(英语教师1人、数学教师4人、音乐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科学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县第三小学校选调1人(数学教师1人);县第四小学校选调4人(美术教师1人、综合教师1人、科学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县实验小学选调8人(数学、语文教师)4人、英语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科学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

  (四)幼儿园岗位

  县中心幼儿园1人、县第二幼儿园2人、县第三幼儿园1人。

  三、选调范围

  面向本县乡镇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在一线教学岗位上教学满3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具有相应选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二)岗位要求

  1.高中岗位。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岗位相符(专业“学科门类”一致或相近)。

  2.初中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相符(专业“学科门类”一致或相近)。

  3.小学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作一致或相近要求,道德与法治、综合、科学学科教师资格证无学科条件限制,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需专业对口或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相符。报名时需提供近期体检报告单,健康状况符合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近三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教师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

  3.不能履职尽责,长期病事假影响教育教学的;

  4.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岗位、名额及报名条件、选调办法等。

  2.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克山县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

  时间:2025年7月28日–7月30日。

  地点:教育局人事股(二号院一号楼1413室)

  咨询电话:

  0452-5642178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岗条件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参加选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面试环节。报考人数和岗位选调计划数无比例限制,资格审查无异议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教育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试讲所用教材为本县现行教材,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等内容。报考者按照抽签顺序,分别进行30分钟备课、10分钟仿真课堂试讲和5分钟答辩。试讲满分100分,成绩按80%计入总分;答辩满分100分,成绩按照20%计入总分,面试和答辩两项分值总和为最后得分。若有总分成绩并列的,取工作年限长者录用。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按评分标准当场亮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报考者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按两项比例折算后的合计分即为报考者最后得分。

  5.考察和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计划空缺的,按报考的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选岗和调转。采取现场选岗择校的方式进行。组织拟选调人员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校(园)。择校完成后由教育局统一办理调转手续,选调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教育局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选调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在报名、面试及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本次选调中如有岗位未完成补充计划,按照“县管校聘”工作原则,教育局将对剩余空缺学科岗位进行二次补充调剂(在全县乡镇学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中进行调剂),从而达到均衡教师资源,促进教师有序交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目的。

  3.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城内学校选调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领导组织

  组 长:齐 爽

  副组长:杨 羽 董延梅

  成 员:姚 静 张作森 林立春 祖国会 严志新 刘彦君 赵 聪 何 峰 白 岩 崔彦军张赫光 徐媛媛 赵 丹

  克山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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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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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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