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6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初中教师60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初中教师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选聘的学校均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下属全额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及资格复审、测评、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岗位、人数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本次公开选聘初中教师共60名,其中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30名,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30名。具体详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8月4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资格证书等条件。国(境)外留学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不限户籍;

10、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11、学历及资格要求:

初中教师岗位:须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报考中学体育教师岗位的,还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体育类专业;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具体选聘岗位

本次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3年8月4日及以后毕业,从报名第一天往前倒推两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3年8月4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从报名第一天往前倒推两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7月25日至8月4日,在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hdkfq.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9:00至17:00(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报名网址:http://www.hdkfq.gov.cn(详见网站“招考招录”栏目下信息);

4、资格初审: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三)资格复审

1、在测评前,某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比例超过5:1,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加试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2、某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比例未超过5:1,则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详见经开区门户网站通知;

资格复审实行现场复审,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并书面承诺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2008年以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不到的,需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于增加笔试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的岗位比例不足5:1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地点在邯郸经开区,测评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经开区门户网站通知。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测评时间共10分钟,每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

各岗位试讲内容确定后,于测评前1天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测评当天由各岗位1号考生现场抽取该岗位试讲题目,不安排现场备课。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测评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试讲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测评成绩。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测评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测评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研究生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硕士学位证和1个研究生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硕士学位证和2个研究生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区选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八)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选,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测评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并报区管委会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初审、加试笔试及资格复审、测评、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咨询电话:

0310-8066796(区组织人事局)

0310-8066009 0310-8066911(区教体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310-8060065(区纪检监察工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