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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城区小学、幼儿园2025年遴选教师2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城区小学、幼儿园2025年遴选教师250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亳州市教育局 中共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教人〔2020〕12号)精神,现就利辛县2025年城区小学、幼儿园遴选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

全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计划

利辛县2025年城区学校遴选小学教师200名、幼儿园教师50名,岗位详见《利辛县2025年城区小学遴选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利辛县2025年城区幼儿园遴选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2)。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上统一发布。

四、遴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身心健康。

(二)在利辛县农村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202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近3年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遴选:

1.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

5.在教师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的;

6.属于我县服务期内定向培养的乡村教师;

7.已被利辛县2025年城区学校遴选教师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8.其他情形不宜遴选的。

五、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遴选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六、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利辛县2025年城区小学、幼儿园遴选教师公告》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发布。后续遴选信息将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报考人员根据《利辛县2025年城区小学遴选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利辛县2025年城区幼儿园遴选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2)选择报考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9:00–8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登录“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正确规范填写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报考小学岗位上传《利辛县2025年城区小学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3)、报考幼儿园岗位上传《利辛县2025年城区幼儿园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教师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等,以上拍照上传的材料为JPG格式,大小300KB以下,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网上资格审查一律不予通过。

3.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岗位要求相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4日上午12:00前可随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8月4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改报)。

(2)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审核人员统一在报名网站对照遴选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8月4日17:00前完成。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凡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信息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给予取消遴选资格。

5.打印专业测试通知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8月8日9:00—8月10日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利辛县2025年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暂定2025年8月10日(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2.测试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试时须凭本人《专业测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3.测试方式:测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4.测试内容: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

5.测试时限:准备时长30分钟,无生上课时长15分钟。

6.测试成绩的计算和公布。测试成绩当场宣布,原则上同一岗位只设一个专业测试小组,但对同一岗位因报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专业测试小组的,测试成绩不等同于最终成绩,为平衡不同测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普遍采用的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测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最终成绩=考生测试原始成绩×本小组的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测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测试平均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平均成绩、本测试小组平均成绩和最终成绩一并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专业测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为75分,达不到75分的不予进入后续程序。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计划数及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利辛县2025年城区小学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3)或《利辛县2025年城区幼儿园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分报考岗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遴选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一并入围。

七、结果公示

拟遴选教师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拟遴选人员因存在问题被取消遴选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岗位变动手续

(一)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对正式遴选对象办理调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二)遴选人员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流动。

九、有关事宜

教师遴选工作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有弄虚作假或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后再申请放弃遴选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0558-8800222(县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881215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8702666(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558-8809913(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利辛县2025年城区小学遴选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利辛县2025年城区幼儿园遴选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3:利辛县2025年城区小学遴选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4:利辛县2025年城区幼儿园遴选教师报名表.xls

利辛县2025年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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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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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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