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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市颍泉区2025选调区内在编在岗教师8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阜阳市颍泉区2025选调区内在编在岗教师88人公告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区内教师合理流动,经研究,2025年颍泉区公开选调区内中小学教师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区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选调岗位计划

1.高中岗位:地理1名、物理1名、政治1名,共3名。

2.初中岗位:语文11名、数学10名、英语9名、道德与法治1名、地理2人、生物学1人、美术1人、体育与健康1人,共36名。

3.小学岗位:语文22名、数学22名、英语2名、体育与健康1名、信息技术1名,共48名。

4.教研员岗位:小学语文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扎实,专业能力强,能胜任选调岗位教学工作。

2.为确保全区师资队伍的优质均衡,报名人员现工作单位需符合《2025年颍泉区公开选调区内在编在岗教师报名指标分配表》(附件1)中的要求。

3.近三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任教年限要求

1.高中岗位、初中岗位、小学岗位报名人员需在区内学校任教满4年(2021年12月31日之前区内任教)。

2.教研员岗位报名人员需在区内学校任教满6年(2019年12月31日之前区内任教)。

(三)年龄要求

1.男教师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教研员岗位报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

报名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

1.高中岗位:具备与岗位名称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初中岗位:具备与岗位名称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小学岗位:具备与岗位名称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报名小学所有学科岗位,如报考小学语文需具备二级甲等普通话证)。

4.教研员岗位:具备与岗位名称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需具备二级甲等普通话证)。

(六)其他要求

教研员岗位需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质课一等奖、青年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具备一项均可),获奖证书与选调学科一致。

(七)具有下列情形者不符合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或者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教师师德师风受过处分正在影响期的。

4.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区委编办、区人社等有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颍泉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和“颍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及后续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时间:2025年8月2日—–8月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地点:颍泉区教育局人事股(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古泉路455号文体中心四楼)

(1)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板照片3张(背面署名)。

(2)报名人员填写《2025年颍泉区公开选调区内在编在岗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给予纪律处分,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选调。

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但设最低分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控制线的不予录用。最低分控制线将视专业测试难易程度,在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和拟入选人员名单时一并公示。

六、专业测试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20分。

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与附件1中指标分配数1:1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符合选调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层次、教师资格证等级从高到低确定,若以上三项条件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员。

拟体检人员需提供近1年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公章。

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品行、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附件1中指标分配数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职称聘任按相关政策执行。

九、选岗

同一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高分优先选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岗位设置见选岗公告。

十、工作纪律

1.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选调程序执行者,将宣布选调无效,并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违规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3.选调人员入职两周内,经选调学校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报区教育局批准,回原单位工作。

4.本次选调的后续相关信息将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和“颍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各位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5.本次专业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均与本次选调无关。

6.公告未尽事宜由颍泉区教育局、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8-2719107 2617231

监督电话: 0558-271915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查看>>>

1:2025年颍泉区公开选调区内在编在岗教师报名指标分配表

2:2025年颍泉区公开选调区内在编在岗教师报名表

阜阳市颍泉区教育局

阜阳市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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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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