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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林口县直学校2025遴选教师5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牡丹江市林口县直学校2025遴选教师56人公告

因县直学校教师退休等原因,导致部分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为了保障县直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经县政府同意,林口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县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56名。为做好本次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范围、岗位

(一)遴选范围

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第四中学遴选范围为林口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其他学校遴选范围为林口县各镇在编、在岗教师。

(二)遴选岗位

以《林口县2025年县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应具有与各遴选学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明;

4.从事本专业教学三年以上(含三年);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将报考意见表(附件2)签字、盖章;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林口县特殊教育学校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教育康复学。

8.报考财务岗位人员需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近三年财务培训合格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组织人事等相关处分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5.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不符合遴选条件、岗位要求的;

7.历次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服务期未满5年的。

四、遴选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8月6日9:00-11:00 14:00-1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意见表》(附件2)、《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方式

此次遴选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3.面试准考证领取: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4.面试: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遴选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遴选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大于1:5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本岗位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本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当天,进入面试人员在候考室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及面试课程,考生按照面试顺序请各学科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15分钟,1号考生备课完毕后2号考生方可进入备课室,自行准备面试过程需要的10分钟片段教学和3分钟问题答辩。备课室内不允许同学科考生同时进行备课。

5.面试总成绩计算:总分100分(片段教学分数+问题答辩分数),其中片段教学占80分,问题答辩占20分。音乐、美术学科可在片段教学前选择进行3分钟内个人展示,个人展示部分得分计算到片段教学分数当中,不单独计算。所有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如最终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之比不大于1:1,则本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高于所在面试考场实考考生的面试平均分。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成绩通过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三)考核

考核工作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对进入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集中座谈、走访、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在同一学科同学段的其他考生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进行递补,并进行考核,考核环节只递补一次。

(四)岗位调剂

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相应学科及学段岗位,进行岗位调剂工作。不同意岗位调剂人员视为放弃此次遴选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选岗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遴选资格,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任何问题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遴选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以借调、调动、遴选、考录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六)遴选纪律  

严格公开遴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遴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对于在组织遴选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遴选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此次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选拔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453-3527626

监督举报电话:0453-3531998

点击查看>>>

1:林口县2025年县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

2: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意见表

3: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林口县2025年县直学校

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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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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