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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教育体育局选聘直属事业单位和城区学校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教育体育局选聘直属事业单位和城区学校教师

根据《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字〔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人员情况和教育教学管理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聘县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城区学校教师4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择优原则。

二、岗位、范围、资格条件、公告形式

(一)选聘岗位

1.镇康县教育体育局教研(电教)室岗位7个:综合教研员岗位6个(男3名、女3名)、工勤岗位1个。

2.南伞城区国门小学教育集团中层管理岗位5个:德胜校区副校长岗位2个、红岩校区副校长岗位2个、白岩校区副校长岗位1个。

3.专任教师岗位31个

(1)一体化学校高中和初中专任教师岗位14个:高中语文专任教师岗位1个、高中英语专任教师岗位1个、初中语文专任教师岗位2个、初中数学专任教师岗位4个、初中英语专任教师岗位2个、初中生物专任教师岗位1个、初中历史专任教师岗位1个、初中地理专任教师岗位1个、初中道德与法治专任教师岗位1个。

(2)镇康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信息技术专任教师岗位1个。

(3)镇康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2个。

(4)镇康县南伞城区国门小学教育集团专任教师岗位14个:小学语文专任教师岗位7个,小学数学专任教师岗位7个。

注:报考实行1人1岗,不得同时兼报多所学校或多个岗位。

(二)选聘范围

全县教体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在乡(镇)中小学工作满5年,特岗教师满8年,在县直学校或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人员。工作年限计算到2025年9月30日。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素质高,师德师风好,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所学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不一致,则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一年及以上任教学科证明)。

(3)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近三年(2022—2024年)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综合教研员岗位需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需持有学前(幼儿)教师资格证或音乐、美术类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岗位需持有相应选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工勤技术岗位需获得中级工及以上职称。

(7)综合教研员岗位需现任各中学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以上职务人员,乡(镇)中心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及村完小校长或当年教学质量达标人员。

(8)国门小学教育集团学校中层管理岗位需获得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现任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镇康县第一中学、各初级中学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以上职务人员,乡(镇)中心校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职务人员或当年教学质量达标人员。

(9)专任教师岗位(不包含信息技术岗位)需当年教学质量达标。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近三年受党政纪律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

(四)发布公告

在政府公众信息网、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公告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5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报名地点

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张老师,13988301995;李老师,15906942872。

(2)镇康县一体化学校:李老师15334412844;赖老师,19184112545。

(3)镇康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李老师13759392669;何老师13759325430。

(4)镇康县中心幼儿园:李老师,15087866913;樊老师,13759324041。

(5)镇康县南伞城区国门小学教育集团:杨老师,13759387597;字老师,15012005015。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教学成绩证明、任职情况证明(报考综合教研员岗位和国门小学教育集团中层管理岗位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镇康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专任教师岗位提供)。

2.享受考核加分的人员,需提供近五年来(2020年8月—2025年8月)省市县荣誉表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提交近三年最好一次市、县学年末统测成绩证明材料(平均成绩×参考率),成绩取2023—2025年。

四、待遇享受

拟聘人员享受的岗位设置服从应聘学校相应岗位安排,并签订协议,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选聘方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考。

(二)笔试

1.时间

2025年8月6日上午8:00—10:30

2.地点

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3.内容

(1)综合教研员岗位:综合能力测试。

(2)镇康县南伞城区国门小学教育集团中层管理岗位:政策法规、教学常规管理和写作能力。

(3)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注:工勤岗位不进行笔试。

4.分数线

一体化学校专任教师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60分以下不再进入后续选聘环节,其他岗位不划定笔试分数线。

(三)面试

1.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人选不足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继续进行面试。

2.时间

2025年8月7日上午8:00

3.地点

镇康县中心幼儿园(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小(其他选聘岗位)。

4.内容

(1)综合教研员岗位:听评课和课件制作。

(2)工勤岗位:职业技能操作和答辩。

(3)南伞城区国门小学教育集团中层管理岗位:答辩。

(4)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基本技能测评(绘画、舞蹈和说课)。

(5)其他专任教师岗位:说课。

5.分数线

南城区国门小学教育集团中层管理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为70分,成绩在70分以下不再进入后续选聘环节。

(四)考核加分

1.近五年受国家级表彰加10分、省部级表彰加8分、受市厅级表彰加6分、县处级表彰加4分(不含论文、课题、教学设计、微课、科技竞赛等)。

2.近五年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10分、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8分、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加6分(不含论文、课题、教学设计、微课、科技竞赛等)。

3.近五年来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2分。

4.近三年教学效果评价,学年末统测所任教科目(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平均分×参考率在全县所有班级中:大于或等于90%的加10分,大于或等于80%小于90%的加8分,大于或等于70%小于80%的加6分,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的加4分,大于或等于50%小于60%的加2分。

5.现任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中心校和中学领导班子正职职务的加6分;镇康县第一中学年级组长及以上职务人员、中心校和中学领导班子副职职务的加4分;中心校其他工作人员、乡(镇)中心完小校长、初级中学年级组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职务的加3分;村完小校长、中心完小副校长加2分。

6.有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及以上加8分、高级工加6分、中级工加4分、初级工加2分;属于软硬件维护、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等专业的加2分。

考核加分以实际分数计算纳入综合成绩,专任教师岗位、教研(电教)室和教育集团中层管理岗位执行1至5项加分政策,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执行1至3项加分政策,职教中心专任技术岗位执行1至6项加分政策,工勤岗位不执行加分政策。

有多个加分项目加分项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10分计算。考核加分需提供个人成绩证明材料,证明由县教育体育局教研(电教)室出具。现任职务提供任职文件或学校证明。考核加分材料如出现造假则取消选聘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个人综合成绩

1.综合教研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课件制作成绩×20%+听评课成绩×20%+考核加分。

2.工勤岗位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操作×30%+答辩×70%

3.南伞城区国门小学教育集团中层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答辩成绩×40%+考核加分。

4.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基本技能测评成绩(绘画×30%+舞蹈×30%+说课×40%)×60%+考核加分。

5.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40%+考核加分。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个人综合成绩公布在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和镇康县教育体育局门口。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向选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委托他人在招考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内进行仅限一次查分。

(七)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受表彰级别、全日制本科、工作年限依次优先(县职教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以有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软硬件维护、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等专业背景优先),若仍然相同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成立由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康县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三)选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6630901;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30132;镇康县教育体育局:663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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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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