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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泗阳县2025招聘教师5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宿迁市泗阳县2025招聘教师51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教师队伍,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1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江苏省泗阳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1.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30人、初中教师7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0人。

2.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1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3人。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五)16-25岗位教师资格证可暂缓提供,聘用之日起三年内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2026年2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10.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16-26岗)、体检与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8月1日09∶00—2025年8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1日09∶00—2025年8月12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8月1日09∶00—2025年8月12日18∶00;

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5年8月1日09∶00—2025年8月13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8月1日09∶00—2025年8月1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泗阳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5)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7)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5年8月15日12:00—16: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至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考生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6-26岗)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前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

④在职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相应复印件供审核。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另行公布。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2.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模拟授课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专业技能测试(16-26岗)

16-26岗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专业技能测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16-25岗测试时间为2小时,26岗测试时间为1小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总成绩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计算方法如下:

(1)01-15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16-26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01-15岗另行组织考试确定,16-26岗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工作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公开选岗定岗

考察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开选岗。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考生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在选岗环节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

(七)公示及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公示结束后按要求携带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各聘用学校报到。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招聘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泗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27-80833037。

(二)年龄规定。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7年8月11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四)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六)所有招聘岗位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八)招聘相关信息、公告均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监督电话:0527-80833053、85239296、85271823。

点击查看>>>

1.江苏省泗阳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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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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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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