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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市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陇南市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教师〔2021〕4号)、《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甘教厅〔2020〕5号)、《甘肃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甘教师〔2022〕1号)、《甘肃省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方案》(甘教师〔2021〕4号)精神,2025年计划为我市县区教育系统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已与我市县区学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含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省属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和小学全科型教师。

二、招聘计划

全市共设置招聘岗位71个,计划招聘100人(部属公费师范生1人、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1人、省属公费师范生37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41人、小学全科型教师20人),其中武都区14人(省属公费师范生6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8人)、宕昌县23人(省属公费师范生5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4人、小学全科型教师14人)、文县7人(省属公费师范生3人、小学全科型教师4人)、康县5人(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1人、省属公费师范生1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3人)、成县20人(省属公费师范生1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19人)、徽县9人(部属公费师范生1人、省属公费师范生6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2人)、西和县12人(省属公费师范生7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3人、小学全科型教师2人)、礼县10人(省属公费师范生8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2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和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认定的所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参加我市各类就业考试已拟录取的。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4日0时-2025年8月8日24时。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与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认真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压缩添加至邮件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见附件1中的邮箱栏)。文件夹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如“E001王XX 139XXXXXXXX”)命名。

3.报名材料。

《陇南市2025年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陇南市2025年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本科生)、教师资格证(或已具备认定条件的材料)、参加高考录取时签订的培养协议、与县区学校签订的意向就业协议。以上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件。

报名不收取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报名开始后,由相关县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持续关注个人邮箱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教育局于2025年8月18日前组织完成。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方式等内容由相关县区教育局通过本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发布日期距面试日期不少于3天。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环节。面试工作邀请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拷贝留存备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相关县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准入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核,调阅本人档案,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由相关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县区教育局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有争议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相关县区教育局同意,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相关县区教育局于2025年8月28日前将确定的拟聘人员相关信息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进行审查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和“陇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无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聘用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位考生关注“陇南教育”和报考县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等信息。

2.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材料造假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4.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各相关县区教育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组织实施好招聘工作,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本方案由陇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武都区教育局:0939—8213703

宕昌县教育局:0939—6121377

文县教育局:0939—5529925

康县教育局:0939—5939305

成县教育局:0939—3200392

徽县教育局:0939—7522879

西和县教育局:0939—6693323

礼县教育局:0939—4423428

陇南市教育局:0939—8212692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9—8215530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19651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1. 陇南市2025年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2. 陇南市2025年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 陇南市2025年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教育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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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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