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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市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陇南市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教师〔2021〕4号)、《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甘教厅〔2020〕5号)、《甘肃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甘教师〔2022〕1号)、《甘肃省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方案》(甘教师〔2021〕4号)精神,2025年计划为我市县区教育系统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已与我市县区学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含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省属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和小学全科型教师。

二、招聘计划

全市共设置招聘岗位71个,计划招聘100人(部属公费师范生1人、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1人、省属公费师范生37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41人、小学全科型教师20人),其中武都区14人(省属公费师范生6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8人)、宕昌县23人(省属公费师范生5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4人、小学全科型教师14人)、文县7人(省属公费师范生3人、小学全科型教师4人)、康县5人(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1人、省属公费师范生1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3人)、成县20人(省属公费师范生1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19人)、徽县9人(部属公费师范生1人、省属公费师范生6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2人)、西和县12人(省属公费师范生7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3人、小学全科型教师2人)、礼县10人(省属公费师范生8人、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2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和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认定的所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参加我市各类就业考试已拟录取的。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4日0时-2025年8月8日24时。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与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认真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压缩添加至邮件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见附件1中的邮箱栏)。文件夹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如“E001王XX 139XXXXXXXX”)命名。

3.报名材料。

《陇南市2025年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陇南市2025年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本科生)、教师资格证(或已具备认定条件的材料)、参加高考录取时签订的培养协议、与县区学校签订的意向就业协议。以上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件。

报名不收取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报名开始后,由相关县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持续关注个人邮箱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教育局于2025年8月18日前组织完成。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方式等内容由相关县区教育局通过本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发布日期距面试日期不少于3天。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环节。面试工作邀请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拷贝留存备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相关县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准入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核,调阅本人档案,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由相关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县区教育局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有争议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相关县区教育局同意,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相关县区教育局于2025年8月28日前将确定的拟聘人员相关信息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进行审查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和“陇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无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聘用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位考生关注“陇南教育”和报考县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等信息。

2.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材料造假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4.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各相关县区教育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组织实施好招聘工作,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本方案由陇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武都区教育局:0939—8213703

宕昌县教育局:0939—6121377

文县教育局:0939—5529925

康县教育局:0939—5939305

成县教育局:0939—3200392

徽县教育局:0939—7522879

西和县教育局:0939—6693323

礼县教育局:0939—4423428

陇南市教育局:0939—8212692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9—8215530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19651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1. 陇南市2025年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2. 陇南市2025年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 陇南市2025年面向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教育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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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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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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