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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城区学校紧缺专业教师交流选调5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城区学校紧缺专业教师交流选调59人公告

为解决城区学校师资短缺问题,拟从全县农村学校教师中交流选调部分学科专业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竞争、量化考评、择优选调”的原则,以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为核心,注重教学实绩,全面量化、按需选调、规范实施。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共交流选调紧缺专业教师59人,其中初中41人、小学18人。岗位设置表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身体和心理健康。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4.教龄3年以上(202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二)具体条件

初中岗位: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具有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③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④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

小学岗位:①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具有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③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④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近3学年(2022年8月25日—2025年7月30日)内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等处分,或在师德师风、安全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以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3学年(2022年8月25日—2025年7月15日)内累计请病假90个工作日及以上,累计请事假30个工作日及以上,无故旷工累计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3.试用期或服务期内人员。

四、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8月3日至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教师到所在学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审查合格的,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县教育局集中审核。

3.报名资料:(1)报名推荐表(注明工作表现、任教经历、任教年级和学科、请假天数等);(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4)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蓝底1M以下)。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会同选调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通过学区向报名人员反馈。本次交流选调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核减岗位。

(三)专业测试

1.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测试内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专业测试成绩在“通渭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并根据成绩和各学科设岗情况,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内容:按学段、学科确定面试内容。

3.面试要求:

(1)文化课岗位:采用现场抽课题、现场备课、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初中岗位面试时间为15分钟,小学岗位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音乐岗位:采用课堂教学(占60%)和专业特长展示(占4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总时间为12分钟。专业特长展示在舞蹈、器乐、声乐等项目中任选1-2项,自定内容展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五)量化总成绩核算

文化课岗位个人总成绩=专业测试×50%+面试×50%。

音乐岗位个人总成绩=专业测试×40%+面试×60%。

(六)选调

根据个人量化总成绩,按学段及专业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选调人选(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调,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出现并列名次时,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选调到同一所学校,中间名次并列的按姓名音序排序确定选调学校)。具体选调学校按量化总成绩名次确定(见附件2)。并经征求意见、会议审议等通过后,按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各学区(校)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审查本单位参加交流选调人员的报名条件、教学业绩、年度考核和现实表现,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

2.各选调学校在秋季开学前,对选调人员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选调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请长假(因病等特殊情况除外),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调动。

3.凡出具虚假证明的,严肃追究学区(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凡持有虚假证明的,取消本次交流选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交流选调、不得评优选先。

4.工作人员出现舞弊行为的,报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附件:1.通渭县2025年城区学校交流选调教师岗位设置表

2.通渭县2025年城区学校交流选调教师选调岗位分配表

3.通渭县2025年城区学校交流选调教师报名推荐表

通渭县城区学校紧缺专业教师交流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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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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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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