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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县城学校选聘专任教师14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县城学校选聘专任教师142人公告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城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14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公开选聘专任教师142名。其中:环城初级中学3名、环县思源实验学校14名(初中部1名,小学部13名)、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33名(初中部2名,小学部31名)、环城小学10名、红星小学12名、南关小学19名、南关幼儿园15名、宋塔幼儿园10名、世纪花园幼儿园6名、御江天府幼儿园10名、城北新区幼儿园10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岗位简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基层学校的正式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基层学校工作年限满5年(2020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3.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工作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4.报考初中岗位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教师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教师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含舞蹈)或美术类专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音乐(含舞蹈)、美术教师资格证。

5.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原则上需与报考专业(任教学科)相符。初中教师岗位限基层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限基层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

6.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不一致,但连续担任实际任教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由所在学校提供教学工作证明、课程表,并经县教育局复核属实后,允许报考任教学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近3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近3年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廉洁纪律方面存在问题被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理的;

3.正在接受组织立案或调查的;

4.近3年内有不服从单位管理或有意旷工的;

5.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期不满1年的;

6.兼任管理八级及以上领导岗位的;

7.其他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三、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选聘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3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113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近期同底免冠二吋彩照3张。另外,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并经县教育局复核属实的教学经历证明。

(2)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许报考一个岗位,参与选聘报名的人数分别不得超过本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幼儿园、农村小学教职工总数的20%,如参与报名人数超过本校教职工总数20%以上,则按工龄长短排序,优先允许工龄较长人员报名。

(3)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加分

在基层工作满10年(2015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总成绩加0.3分,满15年(2010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总成绩加0.5分。

对于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予以加分,加分结果于2025年8月5日公布,公示期3天,期满后无异议的,加分结果直接计入总分。

(四)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订购,采取闭卷方式。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笔试内容

①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一至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材知识点、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②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语文与数学教材知识点、学前教育教材及幼儿教育相关知识、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③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2025年8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选聘计划数1.2:1的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40%+加分。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遇某岗位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考察工龄较长的教师。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任何影响选聘情形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人数的,从报考该岗位且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递补的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选聘

经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并对拟选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选聘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该单位的选聘。

2.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参与选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选聘相关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选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档案,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

2.选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选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未按规定实行回避的;

7.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对于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学校公开选聘;对违反规定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调离用人单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1.2025年环县县城学校选聘专任教师岗位简表

2.2025年环县县城学校选聘专任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环县教育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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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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