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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教育体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选调动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教育体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选调动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蒙自市市外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蒙自市机关事业单位流动调配规定(暂行)一事一议工作制度〉的通知》(蒙组联发〔2025〕1号)《关于完善蒙自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的通知》(蒙组联发〔2024〕18号)和《中共蒙自市委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蒙发〔2021〕41号 )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决定开展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选调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调动岗位、人数

比选调动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等详见《蒙自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选调动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比选调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比选调动范围

符合比选调动岗位条件的蒙自市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正式进入事业单位时身份是工勤人员的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具有5年(特岗教师8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即2020年9月(特岗教师2017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8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调动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来,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现象,或受到过党政纪处分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

(4)与原工作单位签有服务期限合同且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调动程序

(一)报名及材料准备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8:30至2025年8月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此次比选调动采取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初审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进行压缩打包 ,投送至422647310@qq.com,邮件压缩包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报考人员须准备以下纸质材料并上传扫描件进行审核,原件及纸质材料待进入面试时提交审核。

(1)《蒙自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选调动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报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200Kb以上,5M以内);

(2)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4)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证明”。

4.业绩评价需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面试时提交,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如有认定工龄情况的,提供认定工龄审批表或认定文件复印件一份;

(3)岗位聘书(或聘用表)复印件各一份;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22、2023、202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6)表彰(扬)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发表文章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在正面右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报名参加比选调动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调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参加比选调动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比选调动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比选调动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调动资格。

(二)比选

此次比选由蒙自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采取面试和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面试成绩×70%+业绩评价成绩×30%。

1.面试。面试采取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由参加面试人员代表抽签确定课题,备课40分钟,讲课15分钟。讲课内容与比选调动岗位专业相匹配,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学科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

面试时间:2025年8月11日上午8:30-18:00,地点:蒙自市第三中学综合电教楼三楼。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业绩评价。

2.业绩评价。业绩评价分值为100分,根据被评价人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见附件4。

3.考察。每个岗位以比选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比选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人员,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进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4.体检。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到蒙自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

5.公示。根据比选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和“蒙自教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照相关程序由蒙自市教师发展中心提交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向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比选调动书面报告,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蒙自市市外人员调入联席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调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四、纪律与监督

比选调动工作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及群众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参加比选调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比选调动工作纪律的,有弄虚作假、说情打招呼的,一律取消调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它

比选调动有关信息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和“蒙自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参加比选调动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名参加比选调动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参加比选调动人员本人负责。

通过比选调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蒙自市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全市教师及学科缺口情况分配至学校。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蒙自市教育体育局、蒙自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3-3690809、0873-3892296。

附件1:蒙自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选调动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蒙自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选调动报名表.xls

附件3:蒙自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选调动登记表.xls

附件4:蒙自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选调动经历业绩评价表.xlsx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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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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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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