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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昭通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学校教师结构,根据《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昭组通〔2022〕28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开展昭通市市直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实行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岗位数量

本次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13名,其中昭通市凤池九年一贯制学校11名,昭通市实验中学2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市直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简章》(附件1)。

三、 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专业及职称条件,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需求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名称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2022年秋季学期以来)连续担任报考岗位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

5.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项准则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试用期人员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6.在服务年限内或服务期内的;

7.选调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公开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8:00止,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1)昭通市市直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报考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报考人员最高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6)报考人员普通话证书扫描件;

(7)近3年担任报考岗位学科教育教学工作证明(工作学校签字盖章);

(8)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表扫描件;

(9)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公开选调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同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始终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3.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对岗位选调计划进行削减或取消。岗位开考情况于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昭通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10日09:00—11:00,地点设在昭阳区,以具体通知为准。

(3)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昭通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公布成绩次日18:00前向所报考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登记后报昭通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进行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4.面试

(1)面试比例。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考生放弃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以现行学科教材为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组织思维、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应变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考察主要对公开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若因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6.体检。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7.公示。体检结束后,学校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干管权限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昭通市内的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选调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温馨提示

(一)请考生注意关注“昭通教体”“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选调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通告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 昭通市2025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简章.xlsx

附件2 昭通市2025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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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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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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