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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公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整体水平,打造多层次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相关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任意一类;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6.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认证。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具体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1:《2025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5年8月1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辰政务网https://www.tjbc.gov.cn进行查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6日16:00至2025年8月13日16:00。

2.报名邮箱:bcqjyjrsk@tj.gov.cn

3.考生在规定报名期间报名后,工作人员将于24小时内进行邮件回复,如未收到回复邮件,请于与招考部门联系,并再次提交报名材料。未收到工作人员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未成功,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展情况。

4.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1)《2025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申报表》(附件2),手写签字;

(2)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3)家庭户口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还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

(6)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入党时间须为2025年8月6日前;

(7)学术、业绩佐证材料:个人所获奖励及荣誉称号证书,参与教育教学讲座等学术交流情况,牵头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已结题课题相关材料,代表性论文、出版著作、专利及成果推广证明,学术、社会团体担任职务的证明、聘书等;

5.资格审查: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通过报名邮箱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邮箱反馈信息,并保持申报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面试考核

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人岗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三)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北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我区将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再次核实各类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件及岗位要求,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备案、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七、纪律与监督

1.2025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北辰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北辰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监督电话:022-2639257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点击查看>>>

1:2025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5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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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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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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