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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推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乡镇学校交流轮岗99名教师补充到城区相关学校和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交流对象县内乡镇在职在编教师(新华镇辖区除外)。

三、岗位及人数交流轮岗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需求表》(附件1)及《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计划表》(附件2)。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人员。

2.交流期未满人员。

3.被公检法机关通报曝光或发现问题线索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务或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5.近三年内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组织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8:00至8月6日17:3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方式详见《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网络报名方式》(附件4),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报名表》(附件3);(2)毕业证;(3)教师资格证;所有上传材料必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核,并签“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姓名及日期,加盖学校公章。未按要求上传附件或所需图片资料不清晰视为报名无效,取消报名资格。

4.一位老师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岗位,请谨慎选择。

(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7日14:30—17:30。2.资格审查地点:富宁县第六幼儿园。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向工作人员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表、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核后,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退还本人,报名表收回存档。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交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满分100分。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1.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5年8月11日8:30—11:30。

2.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富宁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3.面试时间:2025年8月12日8:00开始至结束。

4.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情景模拟讲课和回答两个问题的方式进行,情景模拟讲课时间10分钟,回答问题6分钟。6.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以成绩高者确定为拟交流轮岗人选。

(四)其他工作在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拟交流轮岗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交流轮岗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体育局将行文交流到相关学校和幼儿园,交流期为3年,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要求

(一)交流轮岗考核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6-6128307。

(二)在县教育体育局发出面试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报名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6125007。

附件:1.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需求表

2.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计划表

3.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报名表

富宁县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网络报名方式:

请使用手机微信或QQ扫描以上二维码,或直接点击以下链接完成网络报:

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通告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WNaREJUVVFQQ1p5

相关附件在此下载

附件1 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需求表.xlsx

附件2 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计划表.xlsx

附件3 富宁县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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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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