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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温江区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温江区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1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所属成都市温江区菁才中学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16名,本次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点击查看》》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2025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有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情况记录,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10个岗位共计16名教师,具体岗位表见附件1《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东段143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见附件1)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列:

(1)《2025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并打印后粘贴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在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将由区教育局于2025年8月20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六、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分为两轮。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核总成绩=第一轮面试成绩×30%+第二轮面试成绩×7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第一轮面试

1.第一轮面试开考比例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核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如因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考核入围比例时,面试考核正常进行。

2.第一轮面试方式

第一轮面试方式为现场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第一轮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第二轮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布

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按照进入第二轮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时末位并列的情况,则并列进入。若同一岗位第一轮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5:1,则参加第一轮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第二轮面试。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当天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二)第二轮面试

1.第二轮面试开考比例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核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如因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考核入围比例时,面试考核正常进行。

2.第二轮面试方式

第二轮面试方式为现场无学生试讲,其中高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第二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式为:

高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第二轮面试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满分7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分;其余岗位第二轮面试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

3.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本次考核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考核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考核总成绩和岗位排名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于面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招聘岗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在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时,出现同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和第二轮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考核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现场无学生试讲),该岗位的面试考核总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体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二)体检人员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及体检相关事宜,与面试考核总成绩一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缺额,则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缺额,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一)聘用。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核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跨区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028-82764618、028-690630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2789902。

为保证我区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四、本公告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附件1.2025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表

附件2.2025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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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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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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