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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屏边县教育体育局县内教师选调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屏边县内玉屏镇之外的其他乡镇(以下简称县内其他乡镇)公开选调3名小学教师。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岗位

此次共选调3名一线教师,其中:语文学科1名;数学学科1名;音乐学科1名(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县内其他乡镇在职在编的一线教师。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每人限报1个岗位。

3.工作年限:必须具有五年(特岗教师八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即:2020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特岗教师2017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以录用文件为准)。

4.年度考核: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5.学历及专业: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语文学科岗位具有二甲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现象,涉嫌违纪违法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定等次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工作纪律散漫,教育教学能力差,不能适应教育教学要求的;

(4)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宜办理调动手续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6日17:30(上午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教务处。联系人:朱月芬,联系电话:15087302694。

(三)报名方式:具备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2)到报名地点进行审核,确认报名资格并登记报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近期免冠5分证件照1张。

5.普通话等级证。

6.县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等荣誉证书或文件。

7.近三年县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荣誉证书。

8.近三年任班主任证明。

注:所有荣誉证书、奖状等复印件必须有“此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有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方可作证明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及领取准考证

2025年8月7日17:30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门口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到玉屏中心学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五、选调方式

(一)选调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荣誉加分(荣誉加分细则见附件3)前十名进入面试,若报名通过不足1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抽题,讲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准备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要求15分钟内完成。每个学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考核录用。

(三)面试范围:

语文岗:小学语文五年级现行教材

数学岗:小学数学六年级现行教材

音乐岗:1.独唱:自选一首歌曲清唱,曲目内容要求积极向上,风格不限;(30分)2.舞蹈:自编舞蹈(编排音乐、服装自行准备),三分钟以内,内容要求积极向上,风格不限;(35分)3.即兴伴奏:现场抽取歌曲,进行歌曲弹唱,钢琴为必用乐器考场会提供,若需其它乐器自备(内容:人音版小学四五六年级上册必唱歌曲)(35分)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及公示

(一)面试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8:30-12:00。

(二)面试地点:屏边县第一中学

(三)面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面试分数,并在屏边一中大门口公示。

七、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分值100分(占80%)+荣誉加分(占20%)(荣誉加分细则见附件3),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三位。

八、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按选调教师岗位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成绩并列时:优先考虑近三年担任班主任人员,其次考虑具有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等称号的人员(证书按颁发单位级别从高到低顺序优先);若无以上称号者,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二)组织考察。由玉屏中心学校考察组成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在考察中发现不适宜担任所拟聘入岗位工作的情形,不予选调。考察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导致缺额的,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考察结果等审定后,于8月10日在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大门口对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十、聘用

按照《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屏办发〔2021〕53号)文件要求,被选调教师原聘用岗位不带入新单位,须参与新单位的岗位竞聘。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调入教师与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办理聘用手续,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拟选调教师不能办理聘用手续,所产生空缺名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在递补范围内。

十一、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组织与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由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选调教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面领导教师选调工作,审定工作文件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执行回避制度。

监督电话:屏边县教育体育局监察审计科0873-3227827。

十三、本公告解释权属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2025年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5年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3.玉屏中心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荣誉加分细则

屏边县玉屏中心学校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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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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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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